现场保护阶段常见的紧急情况主要是排险、救护,防止犯罪后果的继续扩大。紧急情况优先是一个原则,无论保护现场、防止现场的改变和破坏,对于现场勘查多么重要,现场一旦出现了伤员需要救护等紧急情况,保护工作必须让位于救急。此时的保护工作让位不意味着停止,而只意味着保护人员如何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在有效地排除紧急情况的同时,尽量地不破坏现场,或者为勘查阶段尽量恢复现场提供条件。
对于出现了人身伤害的现场,现场若有受伤的人,既包括被害人,也包括犯罪嫌疑人,只要没有明显的死亡症状出现,就必须开展急救保护。现场保护人员应请求医院派人救护,或送附近医院展开急救。为此不得不进入现场时,一方面,应防止所有进入现场开展急救的人员(当然也包括保护人员自己)随意搬动和触摸现场各种物品而破坏现场;另一方面,应认真记录和固定好由此而可能遭受破坏的现场部分在变动前的各种状态,包括受伤者的姿势、位置,受伤者周围的痕迹、物品与受伤者的相对位置和状态;同时,应选择不会对现场造成破坏的路线进入现场并设法从伤者口中了解有关犯罪的情况,特别是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对于现场受伤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急救时,要布置专人进行全程监视,以防止其行凶、自杀或毁灭痕迹物证。
对于火灾、爆炸现场,除对现场受伤的人员应及时开展救护外,应及时组织现场周围的群众或通知、配合消防人员、专业排险人员,及时扑灭火险,抢救财物,排除爆炸隐患。在紧急救护、灭火以及排险过程中,应尽可能地用笔录、绘图、使用标记等方法,记明采取紧急措施前后现场的状态。(www.xing528.com)
对于发生在交通要道或闹市区、居民集中地段的事件,则要注意解决保护与方便人民群众工作、生活之间的平衡问题。既要有效地保护现场,防止围观群众破坏现场、堵塞交通,又要迅速地记明变动前后的状况,对一些不得不搬动的现场物品,必须注意搬动的方式并记明其搬动前的状态、位置等。在保护过程中,应坚守岗位,注意维护好秩序,以最大限度地保证现场处于原始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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