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犯罪现场勘查体系是由多种勘查行为组合而成的。勘查系统的整体性特征是指勘查系统的完整性及不可分割性。主要表现为现场勘查系统与各子系统之间、现场勘查各子系统之间、现场勘查系统与环境之间彼此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
(一)犯罪现场勘查体系的构成
犯罪现场勘查体系,是指由各类勘查行为组成的有机整体。这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其中的各种勘查行为是构成现场勘查体系的基本要素,各要素构成了现场勘查体系的统一体。犯罪现场勘查体系是由多种勘查行为组合而成的。
图2-1 现场勘查体系构成图
(二)犯罪现场勘查体系的特征
犯罪现场勘查是一个有机整体,其特征主要表现为:(www.xing528.com)
1.勘查系统的整体性特征。勘查系统的整体性特征是指勘查系统的完整性及不可分割性。其具体表现为:
第一,各种勘查行为作为勘查系统的子系统,都有着自身的不同于其他勘查行为的内容或本质,同时,又不能离开勘查系统孤立存在或运行,必须服从每一个案件的特定勘查体系的要求,并与其他子系统紧密配合,在相互配合中,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
第二,各子系统必须及时将自己在勘查行为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于勘查系统。首先是指挥系统,由指挥员发出指令,或调整结构,或改变某些勘查措施,或采取新的勘查措施等。
第三,及时将勘查中获取的信息传递给侦查系统。现场勘查中获取的信息,无论是对后期侦查有利的信息还是不利的信息,都要传递给侦查系统。
2.现场勘查系统的相关性特征。相关性特征,主要是指勘查系统各行为要素的相关性。主要表现为现场勘查系统与各子系统之间、现场勘查各子系统之间、现场勘查系统与环境之间彼此的相互制约和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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