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毗邻的工厂区的熙熙攘攘形成对比的是,二井巷(泰康路248弄)门厅冷落,老X的住房出租后开出的汉服店守了大半年才等到了居民区的第二家商户入驻(2005年5月),并不成气候。虽然在台湾开发商的开发方案中,田子坊所在地块的开发时序靠后,并不会马上启动,但是老X的“居改非”[3]行为显然触动了“上面”的神经。不时传来即将拆迁的声音,就在田子坊旁边的日月光开发方案的展厅里,建筑模型都已经摆出来了,里弄居民区原址上矗起了四幢高层住宅。老X急了,“一拆,这份房租收入就没了”。在老W的建议下,2005年老X在自家门口摆了块大牌子,上面写道“田子坊义务中介”,旨在帮想把房子出租给商户的街坊邻居牵线找租户,也帮想租房的商家物色合适的民居。2005年8月,中央及市里重要的政治人物来田子坊参观,老X作为居民代表接待了他们。“领导还特意到我家看了看,周边的居民明白搞田子坊国家是支持的,开始有更多人找我帮忙。”(访谈记录2)
2006年4月,老X和其他几位在租房中受益的住户一起搞了“田子坊业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田子坊业委会),主要职责包括两部分:一是租房咨询,包括房源信息、商家类型等;二是处理纠纷,主要处理居民与商家产生的纠纷,比如居民开出的租金高出租户预期、商家营业活动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等。凭借着老W丰富的商户资源和老X作为原住民对居民区人事的熟识,为居民和商家牵线搭桥的工作珠联璧合,又一位关键行动者被“拉”入空间生产中。如果说之前的行动者都是政治、文化、社会领域的精英的话,那么老X代表的则完全是来自社会的草根力量,对于参与田子坊空间生产,起初他或许没有其他人这般自觉,但在个人利益捆绑和老W等人激发之后,他逐渐意识到“只有让更多的邻居像自己一样成为房东,才能保证自己赖以生存(获得租金利益)的房子不被拆掉”。鼓励居民改变空间的用途,使更多居民成为街区更新的获益者,居民成为利益群体参与支持和保卫田子坊的空间实践,进而增加了开发团队的筹码。这个策略行为不仅增加了居民利益群体的规模与力量,也使生产关系和社会空间后果有了质的改变。(www.xing528.com)
居民作为利益相关的行动者加入空间生产,在老Z所代表的街道默许后将自己可支配的居住空间出租以获取交换价值,可以说是“被自发”的策略行为。社会自发行为需要权力认可才得以成行,这是中国“国家—社会”关系的现实面,不算是完全例外。但民众在有“权力后台”的基础下参与城市改造,却属于社会参与的特例,这样的空间生产关系甚为独特;更为独特的是,虽然让居民直接参与城市发展项目是符合先进城市发展理念的,“但在具体的执政上、政策上和法规上都不合规矩,甚至不合法(如居改非的问题)”(于海,2011)。这一点对老W这样的商人也许并非要事,但是体制内的老Z深知其后果,他不仅要承担决策责任,更可能要担政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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