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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居改非:被默许的越轨行为的尝试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热闹开张背后是老X擅自将自住的居住用房出租作商业用途行为的“不合法”。按照《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将“居住房屋改作非居住使用”“改变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都要经过房屋所有者,即为政府代管房屋的国有物业公司的许可。在区政府主张的开发项目上马在即之时,老X的“居改非”行为显然无法按合法程序获得批准,是不符合政治逻辑的,这使暗许这种“越规行为”的行政官员老Z担了不小的风险。

探索居改非:被默许的越轨行为的尝试

2004年11月,位于210弄靠近工厂区的二井巷的一家民居开出了汉服设计店。房东老X回忆说:“开张那天很热闹,陈逸飞来剪彩,商家还请了舞狮队,地方太小舞不开,但居民都来围观拍手叫好。”(访谈记录2)虽然在几次访谈中,老X都说自己出租房屋给商家开店是因为老厂房出租饱和,租户自己找上门的,但老Z和老W的回忆都证实了老X成为第一家出租户并非偶然。老X的父亲是唐山铁道学院的第一届毕业生,新中国成立前从香港赶回来支援国家建设。老X打小就在这片弄堂里扎了根,跳橡皮筋、打弹子……对这片七拐八弯的老式里弄,他熟悉得闭着眼睛也能走个遍。20世纪五六十年代,田子坊的弄堂里穿插着十几家里弄工厂,味精厂、机械厂、香精厂、皮革厂……每到夏天,老X就缠着味精厂的老师傅给他一团面筋上树黏知了。1994年,常年支边支疆未返的老X从新疆退休返沪,一个月拿300元退休工资。即使每月问子女要钱,老X的生活仍捉襟见肘,当时“上访”对于他是常事,他甚至成了同批返沪的支边支疆人员中的“领导”。2004年下半年,老W找到了他,动员他把房子租给商户,这个看似无意的举动其实是经过老Z和老W谨慎商议的。曾为城市基层政府官员的老Z胸中谙熟辖区内的“特殊名单”,在最为敏感的“维稳”问题上各级政府都马虎不得,选中名单中经常带头上访的老X实为“险招”,但他想改善生活的迫切愿望及其在群体事件中所体现的胆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正是“保卫田子坊”战斗中最为需要的,老X自然就成为居民中第一个被邀请“吃螃蟹”的最佳人选。就这样,老X接受了老W的提议,自掏3万元将自家位于一楼的客堂间装修了一番,期间还应租户的要求做了修改。一间32平方米、不带卫生间的老房子,为他带来了每月3 500元的租金。他从中抽出1 000元,租了楼上邻居空置的厢房住下。一出一进,每月净赚2 500元。租户还付给他每天10块钱,请他帮忙照看店面。

热闹开张背后是老X擅自将自住的居住用房出租作商业用途行为的“不合法”。由于历史原因,大部分上海中心城区的旧式里弄住宅都是国有直管公房,也就是说如老X一样的里弄居民绝大多数都不是房屋的真正所有者。按照《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将“居住房屋改作非居住使用”“改变公有房屋及附属设施”都要经过房屋所有者,即为政府代管房屋的国有物业公司的许可。在区政府主张的开发项目上马在即之时,老X的“居改非”行为显然无法按合法程序获得批准,是不符合政治逻辑的,这使暗许这种“越规行为”的行政官员老Z担了不小的风险。(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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