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学者看来,这种城市空间生产模式主要是主流精英联盟的形式。“都市的资本家、专业者与其他精英分子会积极地影响都市政客与都市政策以达到维持都市经济发展的目的,同时也会排除一般民众参与都市决策,以避免社区居民以资源公平分配的理由来阻碍都市的成长政策,也就是说都市政治具有少数人垄断与权力集中的特性。”(Molotch,1976:53)精英的作用在中国城市空间生产过程中也不例外,尤以经济精英最为突出。这里的经济精英不是个体意义上的空间消费群体,而是拥有资本、投资空间生产的群体,主要指参与城市空间再生产的房地产开发商。
当空间的交换属性突出,成为资本生产循环的重要媒介,城市空间生产便被整合进市场之中。对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投资者,首要目标就是“用相对低的成本占据最利于资本积累的优势空间”(陈浩等,2011),同时提高其产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以获取高收益。在中国,由于经济精英不具有土地所有权,他们只有通过购买土地使用权或者与原土地使用者达成使用权转让协议的方式获得土地的开发权,因此他们的主要互动对象便是城市政府以及单位和市民(原土地使用权所有者)。
(1)外资输入的全球化空间生产
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城市开发在初始阶段多由境外资本投资弥补国内城市建设上的资金缺口,这种空间生产模式也被称为“代工”(OEM)模式[3](余琪,2011:53)。在这种模式中,投资方投入的生产要素除了资本外,还有技术与组织管理,地方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在投资方支配下参与空间生产。随着境外空间生产理念、组织管理方式及技术、消费文化的引入,空间生产项目对国内的城市空间形态、流行消费文化,甚至是城市治理方式都有很大的冲击,如高档国际社区、商办聚集的CBD等。
(2)国内资本投入的有限竞争(www.xing528.com)
虽然无论何种类型的资本都是以企业的方式进入空间生产的市场,但包括土地市场在内的城市建设的市场环境一直都不是同一、公平的。在2003年国务院出台政策规定“土地批租必须经过招拍挂”之后,这种市场环境才有所改善。但直至今日,在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及民营资本等国内资本类型中,本土大企业(尤其是国企)仍是城市开发的宠儿。相较于境外资本,国内资本在政策把握、社会资本等方面占据优势。特别是一些有政府背景的企业,经常可以借助政府政策压低空间生产的最大成本投入——土地价格。
这类经济精英虽说是空间生产的间接参与者,却会因住宅地产遇冷、商业地产方兴未艾而成为可能主导未来城市空间生产的力量之一。随着宏观调控、贷款收紧,几乎所有的国内开发商都涌向了基金融资,并以信托为主。这种股权融资的方式解决了开发商没钱又想投资土地扩张的矛盾。资本对于空间生产的关键性作用使得信托方在其中参与很深,甚至进入开发商的董事会,并在空间生产项目决策中拥有一票否决权,融资方的重要性及其对空间生产的影响可见一斑。为了保证金融安全性,融资方多会采取“保守的家长式作风”(Knox,2005:177),从投资方的“还债能力”和生产出的空间产品的交换价值潜力出发选择融资对象,多为大开发商的商业地产项目,这种空间生产偏向直接影响了城市空间的功能布局与结构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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