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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器的发展及其在低压电网中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在低压电网中,安装保护器是防止人身电击伤亡、电气火灾及电器设备损坏的有效的防护措施。近30年来,我国应用保护器的发展经历了自然发展阶段、组织推广阶段、规范管理阶段和普及发展阶段等四个阶段。另外,国家安全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执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对保护器实行产品质量认证,通过认证严格控制了保护器的质量,维护了使用者的权益,使保护器推广应用得以健康发展。

保护器的发展及其在低压电网中的重要性

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一般应用以零序保护作为接地故障保护,这种方式所检测的电流为零序电流,其保护整定值必须大于N线和PEN线中流过的三相不平衡电流、谐波电流以及正常泄漏电流之和,其值约数十至数百安,不能有效地防止人身电击伤亡或接地电弧引起的电气火灾。80年代后,采用了剩余电流保护装置(以下简称RCD),它所检测的是剩余电流,即被保护回路相线和中性线电流瞬时值的代数和(其中包括中性线中的三相不平衡电流和谐波电流)。为此,RCD的整定值,即其额定动作电流IΔn,只需躲开正常泄漏电流值即可,此值以mA计,所以RCD能十分灵敏地切断保护回路的接地故障,还可用作防直接接触电击的后备保护,这在我国多年来对RCD的实际使用中已经得到了证明。

国内外的经验证明,在低压电网中,安装保护器是防止人身电击伤亡、电气火灾及电器设备损坏的有效的防护措施。

近30年来,我国应用保护器的发展经历了自然发展阶段、组织推广阶段、规范管理阶段和普及发展阶段等四个阶段。从第三阶段开始,保护器的研究、生产、安装使用的管理得到了提高,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逐步完善,并与国际标准接轨。(www.xing528.com)

DL/T499—200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和DL493—2001《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中均对农村电网中安装使用保护器作了有关规定。

建设部在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和GB500966—99《住宅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中,对低压配电系统和住宅中保护器的应用均作了规定。这些标准和规范的制订,对保护器的生产和安装使用起到了技术指导和推动作用。另外,国家安全产品质量管理部门执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对保护器实行产品质量认证,通过认证严格控制了保护器的质量,维护了使用者的权益,使保护器推广应用得以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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