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无形财产权,而非实物,知识产权并不会因实际应用而发生价值损耗。相反,如果应用得当,反而可以提高其价值,但如果应用不当,也可能导致其价值大幅减损。
商标权除了可以自己使用之外,还有两种常见的应用方式。
一是许可使用。通过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权人可以实现轻资产运营,经营风险大幅降低。这种运营模式最大的难点是质量把握,因此许可使用合同要把握好质量控制这一项,许可人应当对被许可人的法人资格、生产能力、管理水平、产品质量进行考察测试,并对生产过程、工艺、检验等方面实施监督。
二是融资使用。商标是一项具有价值的财产权,因而可以用商标权向金融机构融资,也可以用商标权评估作价入股,但是商标权的价值不稳定,且处置变现也比较困难。
因此,并非所有的银行和融资机构都接受商标权融资。企业用商标权融资,除了需要提交该商标获得市场美誉的证据材料之外,还需要提供企业品质管理等方面材料,以证明该商标的品牌价值是可靠、稳定的,不会在短期内发生巨大波动。(www.xing528.com)
著作权除了自己使用,也可以用于融资,目前电影版权融资已经是一项比较成熟的业务了。要想最大限度的挖掘著作权的价值,关键就是两个词“演绎”与“传播”。一个小说作品,可以翻译成外文、改编成漫画或剧本、拍摄成电视或电影、制作成游戏、编排成芭蕾舞或音乐剧等,通过演绎让作品的著作权枝繁叶茂。另一方面是增加其传播渠道,扩大作品的传播方式和途径,除了出版成书之外,可以通过电台、电视、网络、舞台等平台进行传播,多一条传播途径,就多一条生财之路。
专利权除了自己使用,也可以用于融资,除此之外专利许可也是专利权非常重要的应用方式之一。专利权的价值由专利技术本身决定,与应用该专利技术的产品品质无关,因此企业完全可以将专利许可作为主业。
例如,美国高通公司就是这样一家主要靠专利许可营利的公司。高通公司是移动通信CDMA技术的原创者,在CDMA技术推广初期,高通公司自己生产CDMA通讯芯片和产品,但后来高通公司发现制造芯片产品并非自身强项,而且牢牢地紧握着CDMA专利仅供自己使用,并不利于该项通讯技术的推广。因此,高通公司开始以低廉的价格将CDMA专利许可给其他企业应用。由此使得CDMA技术阵营的企业数量大增,使用CDMA通讯技术的产品大大丰富,从而最终成就了CDMA技术,也成就了高通公司。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