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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质非同凡响的违约金约定

更新时间:2025-01-11 工作计划 版权反馈
【摘要】:即使合同中没有“赔偿损失”的约定,违约方也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合同中是否约定并不重要。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最大的区别是:主张“违约金”,守约方只需要证明对方“违约”即可。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出现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其中最常见的是赔偿损失。许多人认为,只要合同中约定了“赔偿损失”,就能够拿到违约赔偿了。这种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即使合同中没有“赔偿损失”的约定,违约方也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在合同中是否约定并不重要。但守约方想要拿到违约方的赔偿,可并非易事。

因为主张违约赔偿,守约方需要证明三个基本事实:第一,对方违约;第二,我方有损失;第三,对方违约与我方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上述三个事实中,守约方的损失、违约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往往很难证明。因为守约方的损失在大多数情况下是间接损失和可期待利益,而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只支持直接损失。虽然理论上间接损失和可期待利益损失可以主张,但这两类损失很难确定,实践中也很难得到支持。例如,我方订购一套试验检测设备,这套设备有助于促进我方开展业务、增加收入,由于对方违约造成设备迟迟不能投入正常使用。在这种情况下,买方的实际损失就很难有一个客观的计算方法。

由于主张“赔偿损失”需要证明“违约”“损失”和“因果关系”三个事实,实践中操作性不强。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守约方可以据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www.xing528.com)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最大的区别是:主张“违约金”,守约方只需要证明对方“违约”即可。例如,在上述试验设备采购合同中,如果约定出卖方交付逾期,每逾期一日按200元标准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维权时就会非常便利,只需要证明出卖人交付逾期,用逾期天数乘以200元就可以计算出违约金。

因此,虽然法律规定了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损失”,但主张“赔偿损失”绝非易事,在合同中设定“违约金”条款,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可以更好地维护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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