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角度上说,银行是典型的“嫌贫爱富”,你的公司经营顺风顺水,名下有很多优质资产,他们就追着给你贷款;如果你的公司陷入困境,债务窟窿越来越大,他们就会对你爱答不理、不肯贷款,因为银行的贷款行为也需要防控风险,也需要避免成为不良贷款,这是银行经营的直接要求,也是由“资本逐利”的本性决定的。除了银行之外,还有很多投资公司也是如此,当你有钱时,金融资本鼓励你持续投资、扩大规模,不断给你融资;当你面临经营困境时,他们扎紧口袋不给你投资,甚至还会以非常低的价格收购你的企业。
因此,企业在融资时一定要保持理性。在能够很容易获得融资时,不要得意忘形,盲目扩张;在融资困难时,也要保持谨慎和镇静,不能饮鸩止渴,置企业前途命运于不顾。所以说,企业融资时应当要有大智慧。
首先,企业在融资前,应当从财务角度深入分析一下,企业目前缺少的是日常流转的“现金”,还是扩大经营规模的“资本”。如果企业缺少的仅仅是现金就应该加强企业管理能力,降低应收账款,提高现金周转率。虽然通过融资可以解决短期的流转现金短缺问题,但借款终究是要还的,只能是迫不得已的短期应急手段,不能作为长策。
其次,企业在融资前,还应当对自身财务状况进行一下盘点,对企业资产、负债等做到了然于心。这些信息是银行在发放贷款前调查评估需要了解的信息,企业管理者应当先于银行做到心中有数。
其三,掌握银行发放贷款的最新政策动向。国家在不同时期,针对不同主体、地区、产业,都会有一些金融支持政策。企业在贷款前,应当全面了解一下国家最新的信贷政策,充分利用好国家政策红利。
其四,掌握银行信贷的最新动向。目前,银行业和其他产业一样,也在推动金融创新,开发了一些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科技企业的金融服务。例如,长安银行有一项面向小微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政策,企业凭业务合同就可以申请贷款。(www.xing528.com)
除了要有大智慧之外,还要注意切莫耍小聪明。凡是涉及到钱的事,都是大事、要命的事。资金方面出现问题,会直接断送企业的发展前途,金融秩序出现混乱,也会给国家发展带来致命的损害。因此,国家对维护金融秩序非常重视,《刑法》上有“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相关罪名。
201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规定》)后,明确企业可以向企业借款,可以向员工借款,也可以向其他个人借款。有的企业家误认为以后就没有“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了。有的企业家听信一些错误观点,认为只要不直接向职工以外人员借款就不构成犯罪,自作聪明地认为在向职工以外人员借款时,先和他们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然后再取得借款,就不会构成犯罪。
这些观点是错误的,是在用“民法”思维理解“刑事犯罪”,是极其危险的“小聪明”。在民法上,男女之间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并不被法律承认,不构成所谓“事实婚姻”;但在刑法上,男女之间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地共同生活,则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如果一方已婚,则构成重婚罪。对于同样一个事实,“民法”上不承认其属于婚姻关系,但刑法上将承认其属于婚姻关系,这就是“民法思维”和“刑法思维”的区别。
虽然企业可以向企业、个人借款,但“非法集资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两个罪名依然存在,这两个罪名是民间借贷的“高压线”,在这个问题上不要玩小聪明,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