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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刑法的基本理念的优化方案

时间:2026-01-23 理论教育 安安 版权反馈
【摘要】:只有接受了上述理念的刑法才能被称为文明、人道的刑法。有些国家甚至在宪法中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刑事活动的界限。梅根法案导致的贴标签效应会强化犯罪人的自我身份认同,导致犯罪人基于报复和逆反心理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在一个反对三振出局法的集会上,10岁的乔安娜手捧着父亲的大幅照片,上面写着她的父亲因为“持有半克甲基苯丙胺而被判刑29年”。

经过了西方启蒙思想的熏陶和资产阶级大革命的洗礼,现代刑法已经发展为一套气势恢宏的理论体系。不管各国刑法的理论体系、知识结构、司法传统、思维模式、文化观念、意识形态等有多么大的差异,它们可能都共享一套价值信念:正义、民主、人权。“刑法典是犯罪人的大宪章”,人权保障是现代刑法的理论底色,在此基础上又演绎了罪刑法定主义、罪刑均衡原则、刑法人人平等原则、责任主义等刑法基石性的制度和原则。只有接受了上述理念的刑法才能被称为文明、人道的刑法。有些国家甚至在宪法中规定了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国家刑事活动的界限。

民粹主义的刑事立法对现代刑法理论来说,不啻为一个反动。以梅根法案为例,在犯罪人已经服刑完毕的情况下还要求犯罪人报告个人的行踪,并且还要将犯罪人的居住情况通知给所在社区,为了实现法案制定者所追求的保护社区安全的目标而丝毫不考虑犯罪人的心理接受度和承受力,这与现代刑事司法提倡的尊重犯罪人的个体尊严与价值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犯罪人因一时的过错和疏忽竟然要承受永无休止的社会歧视和制度性的折磨,这种永无休止的后续性法律评价和非难对犯罪人来说无疑是非常残酷的。梅根法案导致的贴标签效应会强化犯罪人的自我身份认同,导致犯罪人基于报复和逆反心理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再看三振出局法,美国刑法学者对三振出局法的主要批评在于它违反了刑法的罪行均衡原则。适用三振出局法的结果,将会导致犯罪人受到比不适用三振出局法高出许多的刑罚,这种做法破坏了刑法刑事责任的基础,过于苛刻的刑罚不仅对犯罪人是不公平的,也会丧失民众支持的民意基础。2003年4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对两起因“三振出局法”判刑的案件进行了听审。一起是因试图在商店盗窃三根球杆而被判刑25年的盖瑞·尤英案,另一起是因偷窃了总计价值为153美元的9盒录像带而获刑50年的安德莱德案。围绕着对两罪犯的判刑是否“极度苛刻且不符常理”,“三振出局法”是否违背宪法修正案第8条所禁止的“残酷与非常刑罚”,支持和反对“三振出局法”的两派民众在各地纷纷举行集会游行,宣扬己方的观点,批驳对方的立场。在一个反对三振出局法的集会上,10岁的乔安娜手捧着父亲的大幅照片,上面写着她的父亲因为“持有半克甲基苯丙胺而被判刑29年”。乔安娜哭诉她的家庭“不复存在”,她成了“社会的弃儿”。[120](https://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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