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刑事立法的政策路线: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价值观的对比

刑事立法的政策路线: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价值观的对比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在本书第二章暗示却没有揭示的是,隐藏在突发性事件和刑事判例背后的,是刑事立法的两种意识形态:刑罚民粹主义和立法精英主义。以上两点原因决定了,作为刑事立法发动机制的突发事件和刑事立法虽然与刑罚民粹主义和立法精英主义的政治思潮、模式具有较为密切的亲缘关系,但是前者毕竟不能取代后者,后者也无法全部包容前者。毕竟,突发性事件在刑事立法中的地位凸显,表明中国的刑事立法已经出现了民粹化的苗头。

刑事立法的政策路线:民粹主义与精英主义价值观的对比

在本书第二章,笔者讨论了突发事件和刑事判例这两种刑事立法的发动事由,突发事件与刑事判例不仅提供了启动刑事立法的借口和理由,借助突发事件展现出来的解决问题的迫切性与强大的民意支持,以及刑事判例展现的刑法规范既有的缺陷与不足,国家完成了刑事立法的正当性论证。然而这仍然不能打消笔者心中所有的疑虑:对于国家刑事立法权的发动而言,突发性事件是否能够完成刑事立法正当性的所有证成?笔者在本书第二章暗示却没有揭示的是,隐藏在突发性事件和刑事判例背后的,是刑事立法的两种意识形态:刑罚民粹主义(Penal Populism)和立法精英主义。基于以下两点原因,本书将“刑罚民粹主义”和“立法精英主义”作为新的一对概念范畴单独论证:①正如在本书导论中谈到的那样,中国当前的刑事立法虽然出现了某种民粹化倾向,但是还上升不到“民粹主义”或者“民粹思潮”的地步。将“刑罚民粹主义”与突发性事件画等号恐怕是一种非常“脸谱化”的操作,它忽视了中国政治结构的特殊性以及中国刑事立法实践的复杂性。将“刑罚民粹主义”这样一个西方外来词汇直接套用过来有可能忽略了中国刑事立法的许多异质化特点。就像本书本章将要论述的那样,“刑罚民粹主义”本身就是一个不太说得明白的东西。②时至今日,中国刑事立法实践中,立法精英自上而下主动推动从而完成对犯罪与刑罚问题的规则建构仍然是主流的立法现象。虽然执政党和最高立法机关一直在强调和积极推动协商民主,推动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参与,为立法献计献策,但是中国的权力结构(间接民主制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决定了普通民众难以获得像西方国家民众那样直接的政治影响力,政治精英和立法精英对立法进程、立法内容具有相当大的、独断性的决策权,难以受到“轻率的大多数”的把持与鼓动,这也就限制了刑罚民粹主义的发挥。

以上两点原因决定了,作为刑事立法发动机制的突发事件和刑事立法虽然与刑罚民粹主义和立法精英主义的政治思潮、模式具有较为密切的亲缘关系,但是前者毕竟不能取代后者,后者也无法全部包容前者。本章的内容主要是一个域外方向的尝试。但是,笔者探讨西方刑罚民粹主义的缘起、发生以及对立法精英模式的冲击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刑事立法的政治政策的“他者视角”,作为对中国刑事立法者的一个镜鉴。毕竟,突发性事件在刑事立法中的地位凸显,表明中国的刑事立法已经出现了民粹化的苗头。[1]刑事立法的民粹性主要体现在刑法案进入正式立法程序之前的起草、酝酿阶段。(www.xing528.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