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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图设计权的保护及赔偿机制优化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侵犯布图设计权的赔偿额为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该条例第32条规定,布图设计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布图设计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利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布图设计权的保护及赔偿机制优化

(一)保护期限

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是,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使用,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本条例保护。

其他国家对布图设计权规定的保护期大多为8—10年。《集成电路条约》规定的保护期是不应少于8年;《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保护期为不少于10年。

(二)侵权行为

布图设计侵权,是指未经布图设计权人许可,擅自复制或者进行商业利用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集成电路条约》第6条规定:“任何缔约方对下述未经权利持有人授权的行为,均应认为非法:(1)复制行为,不论是以将一个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结合在集成电路中的方法,还是其他方法,但复制的该部分不符合第3条第2款所规定的独创性要求的除外。(2)对一个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或者结合有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产品而进行的任何进口、出售或者其他商业目的的分销行为。”(www.xing528.com)

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第30条规定,将侵权行为分为两种:一是未经布图设计权人许可,复制受保护的布图设计的全部或者其中任何具有独创性的部分的行为;二是未经布图设计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进口、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的受保护的布图设计、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的行为。

(三)救济措施

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了侵犯布图设计权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该条例第30条规定,侵权行为人必须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赔偿责任。侵犯布图设计权的赔偿额为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该条例第31条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处理因侵权而引起的纠纷时,如果认定侵权成立,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产品或物品。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该条例第32条规定,布图设计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布图设计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利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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