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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的期限及其保护规定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但具有时间限制。《专利法》对专利权保护期限所作的规定是: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对于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是自优先权日起算,而是自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期限及其保护规定

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但具有时间限制。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就不再受保护。《专利法》对专利权保护期限所作的规定是: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申请日起算的10年。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条的规定,此处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对于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其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不是自优先权日起算,而是自专利申请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计算。如甲就其发明于1993年5月1日向《巴黎公约》成员国A提出专利申请后,1994年1月1日就同样主题的发明又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若该项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那么,其保护期限20年不是从1993年5月1日(优先权日)起算,而是从1994年1月1日起计算。

除我国外,还有许多国家的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算,例如1992年的法国《专利法》第L.611-2条规定,发明专利权有效期限为20年,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算;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为6年,自提交申请之日起算。美国原《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算,但为了履行《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义务,其现行《专利法》也将专利权保护期的起点定于专利申请日,而不再是专利权授权日。(www.xing528.com)

1997年6月27日正式实施的香港《专利条例》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分两种情况作了规定:第一,标准专利(即指由指定专利局审查,授权后在香港获得注册的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自向指定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算。在香港注册后的标准专利,不受在其他地区所进行诉讼的影响,其有效性的质疑、修订、更改或撤销等行为均在香港进行。第二,短期专利(即由香港知识产权署注册处直接受理,在提交规定的检索机构所作的检索报告后,只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即可授予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4年,可续展4年,从申请之日或者优先权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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