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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让合同及其要点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相对人就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的转让订立的合同。因此,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而且还需要到版权管理部门备案。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作品的名称作品是产生著作权的基础。(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被转让的权利是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标的,直接关系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

著作权转让合同及其要点

著作权转让合同,是指著作权人与相对人就著作财产权的全部或部分的转让订立的合同。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规定:“转让本法第10条第1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著作权转让合同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而且还需要到版权管理部门备案。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著作财产权中的一项、几项或全部。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作品是产生著作权的基础。无论转让的权利是哪些,都必须依附于具体的作品。因此,作品名称是必要条款。转让合同如果没有相应的作品名称,被转让的权利就无法实施。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被转让的权利是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标的,直接关系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转让合同未约定的权利、未约定的地域范围对受让人不发生作用。

(三)转让的价金

转让价金是受让人取得权利的对价,是转让人出让权利的收益。若无转让价金,双方之间所发生的法律关系就是赠与关系,而非转让关系。(www.xing528.com)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合同约定的转让价金于何时、以何方式交付给转让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未明确约定交付日期的,转让人可随时要求受让人交付,受让人也可随时向转让人交付。未明确约定交付方式的,受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转让人接收的方式交付,转让人应当提出符合受让人能力的交付方式。

(五)违约责任

为了保证转让合同的正确履行,双方当事人不仅要在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而且还要约定违约责任。如迟延交付价金的,应当支付价金外,还应支付违约金等。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上述五个方面的内容是法定必要条款。此外,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条款,是约定必要条款。这种条款对具体作品著作权的转让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如作者姓名或名称,转让人是否是著作权人,转让人是否享有被转让的权利,未来著作权是否包括在内等,都是极其重要的内容,应当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作者姓名或名称直接关系到被转让权利的存续期间,因为著作权的转让不影响被转让的权利的保护期。没有作者姓名或名称,受让人就无法知道或者难以知道其受让的权利的保护期。转让人如果不是著作权人,就无权向受让人转让该权利;或者转让人不享有被转让的权利,也不能向受让人转让该权利。此外,当事人有必要约定,受让人行使所受让之权利时,不得侵犯原作者或者转让人依法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其他财产权利。如著作权人将改编权转让给受让人,那么受让人在改编作品时,就不得侵犯作者或者转让人的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对于尚未发表的作品,受让人获得的翻译权,如果未征得原作者的许可,擅自发表其翻译的作品,可能侵犯原作者的发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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