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一般原则
财产权保护期的一般原则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若干年。我国的规定是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是最后生存作者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的50年期限,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即不论作者是何月何日去世的,只考虑作者死亡之年份。如某作者于1998年3月19日去世,那么其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将于2048年12月31日届满,从2049年1月1日起不再受保护。
(二)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特殊规定(www.xing528.com)
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特殊规定是法律规定不可适用或者不便适用的上述一般原则的情况。具体情形有:(1)法人作品、特殊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2)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3)作者身份不明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4)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保护期。
应当注意:(1)适用特殊规定的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即这样的作品即使以后再发表,也不计算著作权保护期,不再受著作权保护。(2)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包括假名作品和匿名作品。假名作品,是指作者以假名方式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署名的作品。匿名作品,是指作者未在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上用真名或假名署名的作品。就假名作品而言,如果作者所署的假名为公众所知,该作品为作者身份明确的作品;如果作者所署的假名不为公众所知,该作品即为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就匿名作品而言,因为作者未在作品原件或复制上署真名或假名,所以,作者身份不明。由于这样的假名或匿名作品的作者身份不明,无法适用一般原则,所以只能适用特殊规定。(3)特殊规定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