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情况下,知识产权主体可以是任何人,包括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但某些特殊种类的知识产权主体,只能是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如证明商标所有人、集体商标所有人等。
(一)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按取得知识产权的方式分,可以将知识产权主体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1.原始主体
知识产权原始主体,是指在智慧创作物依法产生相应知识产权的当时直接取得知识产权的人。在知识产权领域,除企业名称权或商号权外,只有原始主体才能依法享有精神权利,继受主体不能成为精神权利所有人。成为知识产权原始主体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法律的直接规定,另一种是当事人的约定。前者为主,后者为辅。知识产权原始主体可以是智慧创作物的原始创造者,也可以是当事人约定的智慧创作物创造者之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www.xing528.com)
2.继受主体
知识产权继受主体,是指通过继受方式取得知识产权的人。除精神权利外,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都可以通过合法方式移转。知识产权的移转方式有:转让、赠与、遗赠、兼并转移和特别授权等。
(二)本国主体、外国主体和无国籍主体
按知识产权主体所属国籍分,可以将知识产权主体分为本国主体、外国主体和无国籍主体。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地域性,因此,无论是本国主体,外国主体,还是无国籍主体,都是指依据所论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法在该国家或地区取得知识产权的人。如果某外国人不是依据所论国家或地区法律取得了该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他就不是所论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主体,而不管他是否在其他国家或地区享有知识产权。此处所指的“本国主体”,是指依据所论国家或地区法律取得知识产权的具有所论国家或地区所属国之国籍的主体;“外国主体”,是指依据所论国家或地区法律取得知识产权,但具有外国国籍的主体;“无国籍主体”,是指依据所论国家或地区法律取得知识产权,但不具有任何国家国籍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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