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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法制变革的内因及其优化方向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家族制度的深层危机近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引发了家族制度的深层危机。建立在家族制度基础上的帝制中国的法制当然已与社会严重脱节,不能规范发生巨变的社会,从而不得不进行根本性变革。到清末,不论是镇压内乱还是抵御外辱,军人总是格外重要,地位因此迅速提高。面对变局,固有的法制或因规范滞后于时,或因完全没有相应规范,必定会进行根本性变革。

清末法制变革的内因及其优化方向

(一)家族制度的深层危机

近代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引发了家族制度的深层危机。随着清廷在对外战争中的失败,中国被迫由闭关锁国政策改为门户开放,固有的经济结构难以为继。其著者,如以男耕女织为主要内容的小农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很多人不得不离开祖祖辈辈居住的家园,到外面去寻找新的生计以养家糊口;又如,外国铁路设施大大破坏了传统的运输体系,两条老的南北干线——大运河和从汉口到北京的陆路——在与铁路的竞争中失败,成千上万的船夫、车夫、客栈店主和商人失业。这种传统经济各方面受挫的窘境,给固有的家族制度所带来的冲击后果难以估量:整个社会的贫苦使得宗族的力量有限,不能再为那些需要帮助的家族成员提供必要的帮助;生计困难的宗族成员离开家乡进城谋生,自然摆脱了家族和家庭对他们的控制。他们即便能在新地方开始新生活,无力抑或无心回馈家族。家族成员与家族之间的关系日渐疏离,家族制度的危机已然出现。

与此同时,外国法政学说进入中国,新式学者开始宣传这样一些基本观念:家长的权利逻辑上隶属于国家,个人拥有不可剥夺的、不受家长控制的权利;男女作为国家的基本分子,是平等的。这些观点,动摇着家庭关系的根基,并在年轻人中广为流行。而且,在世纪之交,近代学校的开办实际上表明政府已经取代家庭承担起教育的责任。因此,当国家干涉家族内部关系时,家族制度的政治支撑面临土崩瓦解。[3]家族制度的经济基础和政治支撑不再,家族制度已是穷途末路。建立在家族制度基础上的帝制中国的法制当然已与社会严重脱节,不能规范发生巨变的社会,从而不得不进行根本性变革。

(二)近代中国社会结构所发生的巨变

帝制中国宏观上是“一人肆于民上”的君——民结构:君位世袭;民则主要由士、农、工、商四个阶层组成,俗称四民社会;由民之中的佼佼者出任各级官僚,辅佐君主治理天下。社会步入近代后,一方面“四民”之外,出现了买办和军阀这两个非常有力量的新兴阶层,对固有的四民社会结构形成了致命的冲击。西人来华,原以经商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随着通商口岸和租界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外商进入中国。中西之间毕竟有语言、风俗乃至文化上的巨大差异,外商需要中国商人帮助他们沟通中国市场,这类商人就是买办。在民穷财尽的近代中国,这个新兴的买办阶层拥有巨大的影响力。清中叶以后,捐纳制度盛行,商人能够花钱买到功名,但无论如何,由科举正途出身的士绅并不会公开出来经商。面对西方商业势力对中国经济的压榨和剥夺,朝野开始重视商业,商人势力不断发展。1903年清朝廷在商人的呼吁请求下设立了商部,各地商会组织纷纷成立,说明商人已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

中国自宋以后实行以文驭武国策,在王朝的和平时期,军人的地位较低。到清末,不论是镇压内乱还是抵御外辱,军人总是格外重要,地位因此迅速提高。曾国藩领导的湘军和李鸿章统率的淮军在晚清政治舞台上所获得的举足轻重地位,即是显例。甲午中日战争之后,北洋海军和淮军几乎全军覆没,袁世凯受命在小站编练新军,缔造了北洋军队。自晚清湘淮军到北洋军,一个新的军阀阶层崛起了。与以往粗鄙无文的军人形象不同,近代军人都受过一些近代的军事教育和训练。这一时期,有学者将之定性为“军绅政权”,[4]“军”在“绅”前,足见统领军人之军阀的巨大势力。

综上,士绅阶层在新兴的买办和军阀面前,渐渐丧失了“四民之首”的地位,他们及其子弟要么从商、要么从军。二十世纪初,朝廷宣布废除科举制度,意味着士绅在整个社会的优越地位走向尽头。由此引起的连锁反应是耕读传家的纽带彻底断裂,自然殃及农民;更致命的是,在国内外商业大潮的冲击下,农民的处境糟糕,传统的“工”受到的冲击更加直接。以四民社会为表征的传统中国社会结构,因为买办和军阀两大新兴力量的兴起而逐渐解体。社会结构和相应的社会阶层变了,法制又岂可不变而安于抱残守缺呢?

(三)近代经济结构的变迁

帝制中国为农业国家,经济上大致可以自给自足,勤俭节约是中国上下相尚的古训和美德,理论上不贵奇巧难得之货。轻商观念影响甚大,外贸只是怀柔羁縻藩属的手段之一,或者说是天朝予以藩属的一种恩惠,其有无多寡取决于藩属国的表现。而当时与清廷交涉的英国,已在很多方面执世界牛耳,具有强烈的拓展全球市场欲望,曾两次派遣使臣靓见清朝皇帝,希望攫取重大商业利益,皆无满意结果,遂于1840年以鸦片问题为导火索发动鸦片战争,凭借其船坚炮利打开了中国国门。国门开放,列强商品涌进中国市场,对中国传统小农经济和家庭手工业构成了致命打击,民族工商业发展严重受挫,中国近代经济雪上加霜。(www.xing528.com)

在清末,列强之所以不论如何都要进入中国,主要是为了开拓市场、获取经济利润。随着中国的节节败退,列强势力逐渐沿江河铁路等交通干线深入腹地中国人为保有或夺回利权而极力奋起抗争。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经济结构产生了巨大的变化,固有的农工商业受到严重冲击,在工商领域出现了许多以前见所未见的新事物,如银行、公司、铁路、电报轮船航运采矿和相关制造业等。面对变局,固有的法制或因规范滞后于时,或因完全没有相应规范,必定会进行根本性变革。

(四)女性地位的提升

帝制中国法制的重要基石之一就是以“夫为妻纲”为核心的男尊女卑,主要表现在妇女在法律规范所及的各个方面,与男子相比较,几乎都遭受不平等对待。不平则自有人鸣,国门大开之前,已有士大夫开始对之进行批判,其著者如袁枚戴震俞正燮龚自珍、李汝珍等。随着西方势力的进入,传教士进入中国传教,设立女学、反对妇女缠足是其开展的重要活动。这种外来刺激,加以本国固有批评男女不平等思想观念的影响,维新人物闻风而起,也努力提倡妇女地位的改善。二十世纪初,留学日本蔚为风尚,很多女子前往留学。在此前后,倡导女权的刊物纷纷出现。这些刊物所要求的妇女权利,已从日常生活中的具体现象深入到纲常伦理这一深层价值层面和救国图存这一时代要求上来了。早期为妇女争取地位改善的基本都是男子,现在已是妇女自己出来主动要求权利。到清末,妇女已经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她们先在少数榜样的带动下,走出家庭,接受了新式教育,投入社会的各行各业,甚至逐渐参与到革命、立宪等重大政治活动中去。以夫为妻纲为核心内容的男尊女卑支撑起的帝制中国法制,在此种变动的社会情势中,已经越来越不合时事之宜,对之进行根本性的改弦更张,将是一水到渠成之事。

(五)从朝贡体制到弱国外交

帝制中国是一个天下国家,不存在近代意义上平等国家间的外交关系。帝制中国以儒家思想为指导,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朝贡体制,来处理对外事务。“朝贡体制”系建立于“天下国家”这一理念基础上。该理念认为,中原王朝是世界和人类的中心,因接受了圣人之道而文明程度最高,四周是随着与中原王朝距离远近之差异则为文明程度逐次降低的蛮夷。凡人迹所至、日月所临,无不属于“天下国家”之范围。相应地“朝贡体制”就是处理中原王朝与四周夷狄关系之制度设施。它具有下述特征:中原超越四周夷狄是因以儒家为核心内容的礼乐文明及其所体现的生活方式,绝对不是靠武力让其臣服;夷狄臣服于中原“天朝”,是要接受礼乐文明的教化,天朝的“天子”是全人类及其至高无上礼乐文明的代表,夷狄必须倾心向化,参加按期举行的朝贡仪式,证明他们绝对承认“天子”的至高无上权威。在“朝贡体制”下,中国从朝贡国的朝贡行为中获得“万国来朝”、“天下共主”的荣誉,提升其作为“天朝”的威望;同时中国也可用朝贡国作屏障,实行“天子守在四夷”之战略。朝贡国一则可从天朝获得权力正当性的支持;二则在遇到别国侵略时,可获得天朝的军事保护和援助;三则可在朝贡贸易中获得实际利益。

鸦片战争之后,清廷在与西洋列强的交往中很不情愿地放弃了固有的朝贡体制,被迫纳入条约体制。清末中外条约,几乎都是列强挟武力之威强迫清廷所订立,其内容皆不同程度损害了中国主权。故晚清条约体制是西方列强对外扩张的产物,是中国蒙受屈辱的标记。不平等条约对国家主权损害严重,极大刺激了朝野寻找变革之路。作为近代外交格局中的弱国,清廷一些开明官员开始认识到国际法的重要性,力图从中获得有利于自己的知识根据,拿它来跟列强“讲道理”。既然要用到国际法,国内法必定也受影响,长期不变,势必凿枘不投。

虽然国族危机空前,但否极泰来,伴随着每一次中外战争,中西文化冲突愈演愈烈,相应地中国开放程度一步步加深,中国人对西方文化的认识不断加深,中国开始了学习西方、寻找自身出路的近代化历程。中国人渐渐发展出民族(凡不是中国人都没有权来管中国的事)和民主(凡是中国人都有权来管中国的事)之精神。[5]

总之,清王朝在其极盛而衰之际不幸遭遇西方列强,历史进入千年未有之变局——作为社会根基的家族制度受到严重冲击;社会结构、经济结构都发生了巨变;女性地位获得提升;对外交往中,朝贡体制下的天朝上国沦为国际关系中的弱者。在这个“历史三峡”之中,穷则思变,一变百变,一转百转,法制亦要随之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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