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社会文化最典型的特征是士族文化。“夫士族之特点既在其门风之优美,不同于凡庶,而优美之门风实基于学业之因袭。”[89]士族文化的特征是以门第和学术相标榜,它对中国古代经学、律学发展的作用不可低估。首先,它使汉武帝以来的儒学与经学发展并没有随着朝代的更替而中断或湮没,使法律指导思想继续在儒家化的道路上前进;其次,社会明确地分为士族与庶族两相对立的阶层,士族因此而在一个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不高、社会资源相对贫乏的时代占有了相当多的物质、文化资源,这使得他们有条件专门从事精神领域的生产,进行社会管理与控制方面的专门研究。法律成为他们研究的重点,这为法律理论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社会环境;再次,士族注重家风学风的传承,同时他们垄断政治与文化,因此无论是在立法领域、司法领域以及学术领域均出现了一批子孙世代相承的专门的法律家,使法律文化成果得到最大限度的承继。
与这种士族文化相伴而生的,是士阶层地位的提高和士人思想的活跃。士在先秦时代是属于分封贵族最低的一级。随着春秋战国时期宗法制的打破以及士在社会进化中的作用增加,士逐渐成为“士农工商”的“四民”之首。代秦而起的刘汉政权,其元勋功臣除叔孙通、陆贾等极少数儒生外,多是来自社会最下层的贩缯屠狗之徒,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士开始与儒结合,成为读书阶层。再加之两汉经学大盛,而且往往注重家学渊源,讲究子承父业,由此开始形成家族世袭化的特征,士阶层也逐渐兴起。
至魏晋南北朝时期,整个社会处在分裂状态,各种势力纵横捭阖。皇权衰弱与世家大族的壮大,客观上促进了士阶层社会地位的进一步提高。社会动乱迎来了精神自由,也带来了思想萌芽的沃土。士人阶层在特定的动荡时期获得了相当程度的思想解放,拥有了前所未有的话语权。这些士人或是积极入世,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建言献策;或是向往田园山水,追求宁静的精神天地,消解苦闷。有的强调传统礼教伦理,“具孝友之行”;有的不羁洒脱,更关注个体价值和生命本质。(www.xing528.com)
总体而言,魏晋时期社会思潮发生变化,即使是主张遵从并维护礼教伦理的士人,也不一味强调刻板的儒学正义。随着自我意识觉醒,士人开始批判虚伪的“名教”,试着去探索真正的儒家精神,亦有士人从道教、佛教中汲取思想精华,以“无为自然”和“明心见性”来改造正统儒学。无论呈现出何种风貌,在魏晋时期特定的时代背景下,思想碰撞的火花更加闪耀,士人思想往往突破了其本身的学术领域而渗入政治、文化和法律领域,对整个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在士人探索国家、社会和自身精神出路的同时,也使得道家和佛家学说渐渐受到主流社会的普遍认可和接受,客观上促进了儒释道思想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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