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教学将活动引入教学领域,有利于全面地认识教学论的本体问题——教学的本质问题。尽管“特殊认识说”依从的认识论基础虽然也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但对认识过程却作了片面的、教条主义的理解,没有看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主体性活动、人的实践在认识发展中的根本性作用,“把活生生的教学实践与学生生活简单地归结为认识”,“以认识代替实践”(李定仁等著:《教学本质问题的比较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科版)》,1997年第3期),而对于认识过程的发生机制、发展过程却未作深究,这种认识上的偏失使得实践走得更远:认识过程变成了单一的知识授一受过程、简单的告诉与被告诉过程,最终造成课堂教学积弊深重、人才培养问题众多的现状。要改革教育教学现状,必须首先对这种认识进行突破。实践在认识形成中的作用的观点始终对教学论具有方法论意义。为此,必须回归到马克思主义的完整理论上,作出全面的、客观的理解,以实现“认识过程”的超越。活动教学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作为自己的立论依据,认为教学是一个认识和实践进程相统一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学生不仅是认识人类已有的知识经验的主体,也是实践特别是自我实践的主体。因此,教学不仅通过传授知识,使学生同化习得间接经验、占有人类正确的认识成果,还要有学生自主而独立的实践性活动,即要产生大量探索发现性活动,自主的创造性活动,体验性、实践性活动等,获得有效的直接经验,以占有认识成果中所镌刻的认识能力、认识方式,凝结在其中的情感、理想、审美意识等,这是学生完整发展的两个不可缺的方面,必须予以同等的重视。尤其在当前教学现实中,更应加强学生动手、操作实践性活动的分量。
可见,活动教学将活动观念引入教学,不仅仅是多了一种教学方法或教学原则,而是要求将活动、活动哲学纳入教学的基本理论范畴,正确看待活动、实践在教学中的地位,对于教育教学活动运行的深层机制问题给予关照与研究,从新的角度科学、全面地揭示教学的真正本质。这一切对于实现教学论的现代转换,构建以人的主体性发展为核心,以活动、实践为基础的教学论提供了一种新的视角。
以上只是对活动教学的一般理论问题作些探讨。在此需要说明的是,活动教学作为一种教学形态,它有着自己的适用范畴(田慧生:《关于活动教学几个理论问题的认识》,《教育研究》1998年第4期),因此,活动教学并不排斥或否定课堂教学的其他形态,如有意义的接受学习等,而是强调各种形式的互补和相辅相成,它们有机统一于现实的教学过程之中。如何辩证地处理活动教学与其他形式的相互关系,充分认识与发挥各自的优长,需要我们的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共同进行长期的、深入的探索和研究。(www.xing528.com)
(杨莉娟,中央教科所教育实验研究中心,100088。长春:《东北师大学报(哲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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