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改革的目的是要达到“少课时、轻负担、高质量”,减少国家课程所占比例,给学校一定的课程自主权,开发校本课程,办出学校特色,培养学生个性特长,使学生在高中阶段得到全面发展。但是,新课改方案并没有从根本上把要求和内容降下采。编制大纲和教材的各学科的专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科本位”思想,都在为自己的学科争课时,加内容,都是为培养本学科的专业人才而编制课程计划和教材,学生学习的负担从根本上减不下来。特别是理科类课程,旧的内容减不下来,新的内容又要加进去,师生普遍感到“课时”太少。一定程度上,“少课时、轻负担、高质量”成了一种过于理想化的追求。国家课程减不下来,校本课程处于起步阶段,其开发的滞后与开发条件的不成熟,也就注定它抵挡不起国家课程的“冲击”,被挤占挪用也就不足为奇了。
校本课程的设置是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提高教育效益和人才素质的重要举措,其意义是深远而广泛的。它打破了传统的必修课一统天下的格局,为学校办出个性特色注入了活力、拓宽了渠道,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提供了“阵地”,同时也为教师“一专多能”的发展提供了更多的机遇。校本课程开发,从本质上讲应是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思想自主进行的课程开发,不存在统一的模式,不应该搞“统一”开发,学校和教师应是课程开发的主体,是积极主动的参与者、贡献者。但是,课程开发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学校办学特色的认定、课程教材的编制、师资的培训以及教学过程中的指导评价等一系列问题,决定了我们在校本课程的起步阶段,应予以积极有效的扶植、引导、协助,积极稳妥地推进这项改革。基于这样的认识,我们提出几点思考。
第一,校本课程的开发本应是学校自主开发,但是,在课程改革的起步阶段,应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机构的作用,组织课程专家、重点学校、骨干教师搞联合开发。然后以“类”推出,供所在区域的学校选择使用。在此基础上,各个学校再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在教学实践中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逐步形成赋有本校个性特色的校本课程。
学校是校本课程的决策中心,但并不意味着课程决策和课程编制都要由学校来完成。校本课程要体现自主性、多样性,同时也需要课程开发的相互引进、相互交流,在借鉴中完善和发展,在发展中逐步形成个性特色,而不应是“校自为本”的自我封闭。
因此,我们建议如果2000年在全国实施新课改方案,应在总结两省一市校本课程开发经验的基础上,首先进行校本课程的校际联片开发的试验,先行一步培训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教材。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新课改方案落到实处,达到课改的预期目的。
第二,推进评价制度的改革,缩小高考与新课改方案的距离,在选拔性评价中体现校本课程开发的成效。
实施新课改方案,一方面要强化学校执行课程计划的“法规”意识,完整准确地实施方案,高质量地开足开全课程;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高考选拔的“导向性”作用,推进课程改革,推进校本课程开发的深化。如果考试内容能打破传统的封闭的学科观念,加大应用型、能力型试题的考查,加大跨学科的综合能力考查,那将会为校本课程的开发带来积极的推动作用,将会推进普通高中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推进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如果加快我们国家的高校建设,为更多的学生创造升学的机会,面向社会开放高等教育,拓宽高校招生渠道,为办有特色的学校、培养学有特长的学生,开辟出一条升学的“绿色通道”,那将会使普通高中摆脱执行课程计划的困扰,校本课程便会拥有一个宽松和谐的发展空间。(www.xing528.com)
第三,实施新课改方案,应建立由教科研部门牵头的指导、督导校本课程建设的课程管理机制,确保校本课程按课改精神确保这件事健康有序地发展。首先,应尽快启动校本课程开发的师资培训工程,对参与校本课程开发的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对课程教材的设计实行论证和评估,并相应地跟踪评价,总结阶段性成果。其次,要对学校的办学特色进行“权威”性认定,对所培养的“特长生”也进行“权威”性认定,并建立起与之相配套的升学机制,以促进学校校本课程的深化发展。再次,建议高等师范院校开设“校本课程开发”课程,培养未来教师的个性特长,以期毕业后能独立承担校本课程的开发和教学。
第四,要从根本上协调好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的关系。
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一种计划教育管理体制,国家课程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学科体系完整,知识结构逻辑性强,学科内容偏多、偏深、偏难,“学不致用”的内容、与实践脱节的内容,各学科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新课改方案经过两省一市的试验后,我们应广泛吸收一线教师的意见,及时调整课时比例,调整学科内容,给国家课程和校本课程一个恰当的比例“定位”。因此,要开发校本课程,首先要协调好它与国家课程的关系,从源头上把师生的负担减下来,逐步实施综合课程。只有这样,才能给校本课程留下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才能保障校本课程健康有序地发展。
第五,校本课程的设置应区别不同办学模式的学校,赋予不同比例的课时计划。普通高中的办学水平、师资水平、生源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而新课改方案赋予各类学校的课程自主权则是“划一”的,课程计划的时数是统一的,这就出现计划与实际状况的脱节。因此,不同办学模式的学校,校本课程的课时计划也应不同。重点中学的学生在完成国家课程的学习时学有余力,应适当加大校本课程所占的比例。而一些薄弱高中,学生完成国家课程的学习困难还比较大,则应减少校本课程的课时计划。办学模式不同,执行校本课程的计划须有差异,应在新课改方案中有明确的体现。
第六,校本课程的设置应重点放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学生最具好奇心的时期是在小学阶段,身心发展最迅速、最旺盛、最具想象力的时期是在初中阶段。这两个时期是培养学生特长兴趣,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最佳年龄段。加之,义务教育阶段受升学竞争的负面影响较小,校本课程开发的难度相对高中阶段也比较小,有利于广泛而全面地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因此,我们建议加大义务教育阶段的校本课程比例,相应减少高中阶段校本课程的课时比例。
(张永谊,山西洪洞一中。太原:《教学与管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