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情况下,信息可以以非常大的单位传播,比如整本的书,或者整个基因组。但是在另一些情况下,信息只会以非常小的单位传播,比如一个基因,或者一个谣言。什么样的信息是以较大单位进行传播的,什么样的信息是以较小单位进行传播的,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问题。
理查德·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一书中曾经讨论过基因的单位问题。因为生物有很多性状都是许多基因共同控制,所以当我们谈到“与生育有关的基因”时,我们讨论的不是一两个基因,而是一大群基因的相互作用。其中有些基因的主要功能与生育并无关系,但是会受到生育的影响,比如许多能量代谢的基因在孕期与产期都会受到调节。基因之间的关联盘根错节,想要精确地界定哪些基因与生育有关,哪些无关,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而且,基因在遗传中是会不断变化的,一个基因在几代的遗传中会与许多其他等位基因交叉互换,每个个体体内的基因都是来自众多先祖的基因的杂合体。另外,一个基因的调控元件可能在这个基因上下有几KB的地方,中间还穿插着其他基因,我们根本不知道一个基因的确切边界在什么地方。当我们谈到某个“基因”的时候,我们只是大概知道我们指的是哪一些碱基对,但是不能精确判定哪几个碱基对属于或者不属于这个基因。
基因的信息是如此,人类的信息也是如此。人类的全部知识可以分成很多学科,每个学科的知识还可以分为很多小领域,每个领域可能还有许多流派,每个流派都会发表许多著作与论文,而每个著作与论文背后还有许多实验结果,读书笔记与会议记录。每篇文字可以分成段落,句子和词语。所有这些元素之间又会互相关联。学科之间有交叉,领域之间有协作,一个学者可能前期属于一个流派,后期转化成另一个流派。一篇论文可能属于某一个流派,也可能与两个流派都有关。一篇论文可能引述另一篇论文,两篇引用同一篇论文的论文可能持有相反的观点。段落与段落之间有呼应,句子与句子之间有呼应,同一个词语在不同的句子里所表达的具体意思可能有细微的差异。所有这些信息纠缠在一起,谁也无法用一套标准的方法把它们的信息梳理清楚。有的时候,一篇文章会流传很广。但是有的时候,流传非常广的只是这篇文章里面的一句话。
信息总是可以被细分到比特,中间还有很多层级。在什么情况下,一些信息会被当成一个整体来对待,在什么情况下不可以?
什么样的信息被当成一个整体,首先取决于信息作用的单位。
基因又叫顺反子。因为如果A与B两个DNA片段放在一起时可以起作用,但是分开就不能起作用,A与B就被认为是属于同一个基因,或者说“顺式作用元件”。如果A与B两个DNA片段放在一起时可以起作用,分开了也可以起作用,那么它们就被认为是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基因,或者说是“反式作用元件”。一般来说,这就是判断哪些碱基对属于同一个基因的根本依据。因为如果一个顺反子不完整,那么它就无法发挥作用,所以一个基因如果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并发挥功能,它必须整个顺反子都转移过去,少了一点都无法发挥功能。我们把基因看成一个单独的信息单位,是因为它是一个信息单独发挥作用的单位。在人类的文明信息方面,也是这样。苏珊·布莱克摩尔举了这么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有一道菜做得很好,那么别人也许会跟他学习这道菜的做法。这道菜的做法是一个完整的过程,少了一步就做不成了。这道菜的做法在传播的时候就一定是以一个完整的过程的方式来传播的。信息作用的单位可以影响信息传播的单位,这一点很好理解。
其次,信息的单位也取决于信息处理的能力。
比如,上面我们说的那道菜的做法流传到了一个大厨的手里。大厨发现其中有一个步骤其实是可以改进的,于是他就提笔改动了一点,让这道菜变得更好了。其他人的传播菜谱的时候,并没有能力对它进行处理,只能被动地接受,把这道菜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判断与处理。但是一个大厨却可以对它里面的各个组分进行分别分析,把这个菜谱拆成很小的片段。信息处理能力越强,就可以把信息拆成越小的片段。
再比如,一项技术,如果少了哪一个关键参数,就不能实现功能。那么对需要使用这一技术的人来说,这项技术的全部相关信息可以被看成是一个单元。他们并不需要把这个单元破开,对里面的细节进行研究。
但是对于技术开发人员来说,这些参数都是可能被实验刷新的。对他们来说,技术中的每一个参数,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组件的型号,都是技术开发人员可能修改、处理的信息。对他们来说,把整个技术当作一个信息单位有点太过粗糙了。
技术人员对这个技术本身理解非常深刻,但是对技术之外的信息认识就没有那么细腻了。一个机械工业的技术人员在面对医生的时候,他只能把医学当成是一整个信息单元来相信或者不相信。医生说什么就是什么,医生让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他并不了解医学上进展的细节,但是他也能享受医学发展带来的好处。而医生同样不清楚技术人员所处理的信息细节,他只知道技术的大体原理是什么,有什么用,跟他自己有什么关系。至于把技术拆成更细的单元再进行调试、修正与创新,就不是他所应该做的事了。
人的信息处理能力是有限的。虽然从理论上来说,只要是有大脑的人,都可以在经过一系列的学习后,从比特的层次上来处理所有信息。但是实际上,每个人只能在很少的领域上做到从比特的层级上来处理信息。对于其他很多领域,我们都只能接受信息而不是详细地处理信息。只要这样不会很严重的影响我们的生存,我们就没有改进的必要。而且,每个领域的顶尖成就都是由世上顶尖的人合作来创造的。一个人的信息处理能力再强,也无法与所有领域的所有顶尖人才的合力相比。(www.xing528.com)
人的信息处理能力集中在哪个领域,就可以对这个领域的信息进行更精细的分析。
人接受信息的时候,是按信息作用的单位来接受的;但是人类在审查与处理信息的时候,是按照自己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来处理的。前者往往大于后者。所以对大部分人来说,他只能对很少一部分信息进行细致的处理,而把其他大部分信息都按很大的信息单位来处理,要么通通接受,要么完全不接受。
有一些大的信息单位(比如某民族的文化)是人所不可或缺的。大多数人一方面没有判断对错并修正的能力,另一方面即使他们觉得文化里面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也无法反抗。即使人的信息处理能力增强了,人们一样无法做到全知全能。因为随着信息处理能力的增加,信息的总量也增加了,大多数人还是只能在自己那很小的领域内对信息进行细致处理。其他的信息,人们只有接受与不接受两途。他们对信息进化的贡献,也不过是一两个比特。
所以,在信息传播与应用的问题上,不能把一个人看成是完全的理性主体。一个人在评判一个信息有没有用,值不值得传播的时候,一方面要靠实践,如果他自己不能实践,那么就参照别人实践的结果。另一方面要靠理智的评判,看哪一点可取,哪一点不可取。对于大部分人来说,他只能对很少一部分信息进行细致的处理,所以对一个人来说,后者的作用其实并不是万能的。能够用理智来评判信息正确与错误,需要不需要修改,怎么修改的人,永远只是一小部分。
这就造成了一个结果:信息传播时会不可避免地夹带私货。
比如,一个有丰功伟绩的人可能会在他的自传里面诋毁其他人。人们只要觉得这本书整体上来说是好的,也许就不会在乎他对其他人的诬蔑。虽然理论上来说,有些事情也许不合逻辑。而且大家只要考据一下就可以知道其中有误。但是一般人都不是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所以他们并没有澄清事实的能力,而只能把这个人所说的一切话都当作真理。如果他们质疑书里的每一句话,那么他们吸收信息的效率就会差到不可忍受的程度。
有些信息比较闭塞的人会把自己的全部信息当作一个大的单位。当别人指出他的错误认识的时候,这种人有时会诉诸这样一个逻辑推理:我的其他认识是正确的,所以我是正确的,所以我没有错误的认识。这体现了人在信息处理能力不足时是如何理解信息的。
在这样的问题上,人们往往说的不是“懂”,或者“不懂”,“对”或者“不对”,而是“信”,或者“不信”。所谓“信”,不过是人们在信息处理能力不足时,不得不用更大的单位来处理信息而做出的决策而已。
最普遍的“信”,就是我们自己的基因。很多人都认为,把自己祖先的基因传给后代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也有很多人相信自己的本能与祖传绝学。我们的基因是祖先传下来的,自己没法“懂”,没法拆分,也没法改,所以就只好“信”。这种“信”也是很有道理的,因为我们的祖先确实凭借它们生存下来了,所以我们也可能凭借它们生存下来,我们的后代也有可能凭借它们生存下来。有些人不光信的是祖先的基因,还相信祖先传下来的文化,认为它们对我们来说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有的人甚至把祖先的文化当成自己信仰的核心,认为只要自己的文化变了,自己就不再是自己。
这种看法也有它一定的道理。因为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人的反省、审查、实践能力也是有限的。有些文化只有在长时间尺度下或者灾害来临的时候才有用。这些文化现在没有用不意味着今后也没有用。但是我们应该清楚的是,人对这些文化采取“信”的态度并不是因为这些文化天生是神圣的,而是因为人们信息处理能力的限制。当我们非常确信自己具有对信息的处理能力时,我们还是应该用好自己的能力。只不过当力所不及的时候,“信”总比什么都不懂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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