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部地区正规金融机构与市场,针对中小企业和农民家庭的金融服务创新严重不足。从金融机构的角度看,一是贷款门槛“高抬”,中小企业、农户资信程度不够高,又没有足够的财产作抵押,也难以找到有实力的担保人作担保,所以很难达到商业银行的贷款条件。二是贷款手续复杂化,一笔贷款需要经过调查、担保(抵押、质押)、审批等多个环节,所需时间较长,不能及时满足农户和个体工商户资金急需。三是苛刻的抵押、担保条件,在私营企业本身就小的情况下,贷款资产抵押率仅为20%,大大增加了私营企业争取贷款的难度。从金融市场的角度看,股票市场上市门槛设计未能充分考虑中小企业的实际状况就是其服务创新不足的一个典型表现。即使是为了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而推出的中小企业板块,也未能丝毫改变这一状况,其上市门槛依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对于规模不大、资本有限的中小企业而言5000万的股本要求已将其大多数拒于股票市场之外。其次,在农村地区,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手段落后,现代化的有价证券交易系统根本不可能延伸到农村乡镇,农民家庭能够参与投资的金融品种相当有限。
在中小银行发展不足,农村金融体系、功能缺失的情况下,金融机构与市场对中小企业、农民家庭的金融服务创新,可以跨越经济和技术方面的障碍,使正规金融惠及中小企业和农民家庭。例如,在建立信用信息库的基础上,国有商业银行可以考虑使用一些简单的信贷评估模型,修订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标准,以使它们更适合中小企业和农民家庭;还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新的办法,如相互担保的团体贷款,以解决正规金融市场的信息问题和有效地防范信贷风险。然而,因为这些方面的金融服务创新不足,正规金融机构与市场将中小企业和农民家庭排斥在主要服务对象之外,并由此扩大了中部地区的收入分配差距。
(1)推进国有商业银行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首先,加强产品创新,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融资服务。一是选择资信良好、产供销状况稳定的企业,签发、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工具,办理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支持企业扩大票据融资,加快中小企业营运资金的周转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资金供求矛盾,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二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积极探索在动产和权利上设置抵押或质押,包括探索推出税款返还担保、应收货款质押、品牌质押以及其他权益抵押等多种贷款方式。三是充分发挥设备租赁的融资功能,提供广泛的可供选择的设备租赁,为中小企业创造一种灵活又节约成本的融资方式。四是积极引进国外商业银行成熟的融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办理保付代理、包买票据、福费廷等业务,以适应国内外统一市场的发展和企业多层次融资要求。
其次,加强服务创新,提高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质量。一是要发挥信贷桥梁作用,促使科研单位与中小企业联姻,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软投入。指导中小企业根据自身实际上马“短、平、快、高、精、尖”项目,解决中小企业的技术问题,促进新产品的开发。二是充分发挥银行的科技、结算、网点等优势,利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优势产品,为中小企业制定富有个性化、多层次、多内涵的金融服务方案,积极开展“金融套餐”式服务,提升服务层次,引导、激发中小企业的金融需求。三是要充分利用银行信息网络优势,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咨询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供决策依据,提高中小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变能力。四是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培训。借鉴加拿大实业开发银行(BDC)的成功经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从企业开办、市场营销到财务管理等多种培训,可以增强中小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更为中小企业贷款形成了良好的导向作用,从而进一步促进银企合作关系的发展。(www.xing528.com)
(2)推行农村金融机构的“三农”金融服务创新。首先,积极推进产品创新,形成品种多样化格局。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目的是让农村金融机构更贴近农村实际,金融产品更符合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需要,同时,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问题,进而增加对“三农”的信贷供给。一是要适应农户需求的变化,创新多种形式的农户生活性贷款。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对农民建房、购买汽车和家电等提供消费信贷,加大对兴办农家店的信贷投放。为此,农村金融机构应在探索农户消费性贷款方式上大力创新,满足农户多层次的金融需求。二是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大力推进农业贷款创新。农村金融机构可在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上 积极推广诸如农户联保以及“公司+农户”、“公司+农民合作组织+农户”等多种贷款,增加农户贷款额度,既满足广大农民扩大再生产的资金需要,又因地制宜引导农民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道路。
其次,积极推进服务创新,形成手段和方式的“繁荣”。一是改进贷款方式,简化贷款手续,转变经营思路和经营作风,推广使用农户贷款证制度,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办法,切实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二是加快电子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农村信用社应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努力实现产品多元化,尽快开通县辖省辖和全国联行,加快电子化、网络化建设的步伐,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取代传统的手工操作,实现业务实时化、系统化、网络化和科学化。三是农村金融机构要加强金融业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服务质量。由于农民文化水平普遍较低,长期在田间劳动,很少和银行、信用社打交道,许多金融政策和要办的手续不是很清楚或者根本不懂,农村金融部门应为农民着想,深入农村多宣传有关金融政策、金融的法律法规,改善服务态度,耐心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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