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研究金融发展通过融资与金融服务渠道影响收入分配的微观层面时,可以将其划分为两个层次:一是金融发展对穷人融资与金融服务的影响;二是融资与金融服务对穷人收入的作用。对上述两个层次的研究,可以反映出金融发展对一国收入分配的影响。
1.金融发展对穷人融资与金融服务的影响
在金融发展对穷人融资与金融服务的影响上,一个普遍的观点是,在抑制的金融政策下,面临负的实际利率所致的资金供求失衡问题,发展中国家选择了信贷配给,并由此构成了对中小企业和贫困家庭的融资障碍。在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法定准备金需求的减少、利息上升都会增加储蓄和存款,使银行可以提供更多的贷款;银行的中间业务创新与兴起,也为储蓄者和借款人创造了新的理财方案。但是,Chigumira和Masiyandima(2003)指出,从银行角度来看,向穷人贷款比向富人贷款需要更高的运营成本,行政、监测成本和坏账风险;并且,目前许多国家金融部门的自由化改革都没有涉及体制结构改革和创造新的金融工具,以满足穷人对融资与金融服务的需求。所以,将放松利率管制和降低金融中介服务准入门槛作为重点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不足以改善穷人获得信贷或享受金融服务的状况。[16]
在发展中国家,因为信息方面的优势,非正式金融市场在穷人信贷与金融服务方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正式金融市场面临着严重的信息问题(不完全信息、道德风险和执行问题),而非正式金融市场面向的是某一特定群体的熟悉客户(具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个人或企业),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信誉和道德品质非常了解,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所以,金融自由化将资金从非正式金融市场转移到处于信息劣势的正式金融机构(正式金融对非正式金融的替代),穷人不可能成为这一改革过程的赢家。(www.xing528.com)
2.融资与金融服务对穷人收入的作用
在融资与金融服务对穷人收入的作用上,运用智利、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等8个发展中国家的实际数据,Bandiera等(2000)运用欧拉方程估测发现,在穷人获得融资与金融服务方面,金融自由化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影响。在加纳的广大农村地区,金融自由化、利率上升与中小企业和穷人的信贷需求之间存在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由此人们推断,降低利率反而会增加穷人和中小企业对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借贷需求。在津巴布韦,放开利率管制、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促进了金融发展;但是,正式金融部门的信贷依然集中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信贷仅占信贷总额的5%。
如果金融自由化本身不存在改善穷人获得信贷和金融服务的内在机制,那么,决策者应该制定何种政策,以确保中小企业和贫困家庭对信贷和金融服务的需求呢?Holden和Prokopenko(2001)指出,[17]首先是大力发展小额信贷机构。因为更接近市场,更了解贷款人的信息,这些机构可以补充正式金融体系所不能满足的一些中小企业和贫困家庭的贷款需求。其次,对一些金融机构实行专业化经营,或者限定某些类型的贷款,如金融租赁、担保业务。一般而言,商业银行总是钟情于大型的、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贷款,而这些专业化经营的金融机构可以帮助中小型企业解决资金需求问题。最后,在建立信用信息库的基础上,金融机构可以考虑使用一些简单的信贷评估模型,以解决正式金融市场的信息问题和有效地防范信贷风险。还可以考虑采取一些新的办法,如相互担保的团体贷款。这种风险共担的制度设计,可以鼓励银行向穷人提供低成本、低风险和无抵押贷款。此外,修订正式金融机构的贷款标准,以使它们更适合中小型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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