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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功能与技术创新的优化策略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风险投资公司有助于消除技术创新活动中的代理人问题,从而产生更高水平的创新活动并保证创新的成功率。所以,通过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引入银行机构、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外部投资者,并对其采取股权、期权激励等一系列手段建立技术创新约束与激励机制,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监督约束技术创新活动主体的盲目行为,尽可能减少技术创新失败的可能。

金融功能与技术创新的优化策略

技术创新活动具有高收益与高风险的特征,它包含成果研发、中间试用、商品化与产业化等一系列环节。这些过程的顺利开展,需要有一个发展完善、功能成熟的金融体系为其服务,提供包括资金支持、风险管理在内的各项服务。作为一个有力支撑,通过筹融资、项目评估、公司控制、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等功能及其发挥,金融发展可以对技术创新活动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1.筹融资功能

技术创新活动不是一个环节单一的简单项目,而是包含知识发现、创新研究、技术与工艺的发明、技术创新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等一系列复杂过程。这些往往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特别需要大量的资金给予支持。银行等中介机构提供的贷款,以及金融市场提供的股权、债权等融资工具是技术创新所需资金的重要来源(叶瑶铭、王圣,2006)。金融系统能够将分散的资金汇集起来,并将其投向更具成功前景生产性技术创新项目,为资金供求的双方铺设道路。一般而言,生产效率高的技术创新项目对资金的需求往往较大,单个储蓄者或资金持有者很难仅仅依靠个人资金为整个项目提供足够的资金。如果没有金融系统将分散的资金汇集起来,从事技术创新的主体则不得不同时与多个储蓄者或者资金持有者进行频繁的双边金融谈判与交易,因此,企业将不得不付出相当高昂的交易成本。金融部门(包括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可以很好地解决交易成本所带来的融资障碍问题。一方面为融资方节约了时间成本、交易成本与合约成本;另一方面,与技术创新相联系的金融产品为储蓄者或资金持有者提供了一个通过持有分散化的资产组合降低自身所面临风险的途径。由此可见,金融系统通过发挥其储蓄动员功能保证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用更先进的技术,而且使其技术创新项目具有更高的成功率。

2.项目评估功能

在将资金投资于技术创新项目时,投资者首先要做的就是对该项目的发展前景作出合理的评估,这一活动的顺利进行需要投资者具备大量的专业化知识,投入相对较多的时间与精力成本。但是,大多数投资者没有足够的精力、时间或能力来完成所需的信息搜集、项目评估等活动,即便投资者有条件可以做到,也要为此支付高昂的信息获取成本。对于这一难题,现代金融体系通过集中化的信息处理,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使问题得到解决。金融中介机构所具备的信息生产功能,能够有效降低重复获取和处理信息过程中的成本,准确评估项目前景并正确选择出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从而将资金有效配置到最具开发能力和良好市场前景的企业。这不仅提高了技术创新的成功率,而且随着金融机构与创新主体联系的日益密切,可以使信息获取的成本降低到更有利的水平。正是通过这一功能的发挥,金融市场可以通过价格信号引导金融资源准确流向高技术、高回报的创新项目;并且,对技术创新项目选择的事先淘汰机制,也保证了技术创新能够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3.公司控制功能

众所周知,金融交易中普遍存在合约不完善的情况,因此,在交易达成之后,融资一方为了使自身利益达到最大化,可能会采取不符合投资者意愿的资金使用行为,进而可能会给投资人带来利益受损的风险。这就是由事后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道德风险问题,妨碍资金流向回报率较高的技术创新项目,使资金达不到最优配置。金融系统则可以通过发挥其公司控制功能来解决这一问题。例如,银行可以通过贷款合同的内容来实现公司控制功能,虽然银行很难做到签订一个完全完备的贷款合同,来消除所有的不利于投资人利益的资金使用行为,但是拒绝对商业贷款予以展期的权利给予了银行潜在的公司控制能力,从而确保资金使用方按照正确的途径配置资金。与银行相似,风险投资公司也有一样的公司控制的能力,它将合伙人的资金汇集起来,在为创新企业注入资金的同时得到企业的一定股份,通常还会要求委派若干人员进入企业管理部门,可以时刻把握企业的最新行动方向。在要求风险投资公司向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时,该企业的股份就只能卖给风险投资公司,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搭便车的问题。所以,风险投资公司有助于消除技术创新活动中的代理人问题,从而产生更高水平的创新活动并保证创新的成功率。

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之所以对技术创新活动在精力、时间和经济上进行巨大投入,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技术创新活动成功后可以为创新活动主体带来可观的经济利润。但是,技术创新活动并非总能得到理想的目标,在这个过程中的技术、市场、生产与管理等各个环节都存在着诸多客观风险。如果缺失了对创新主体的监督约束,就有可能导致其盲目地采取技术创新决策并组织进行资源的投入,这将使技术创新活动的客观风险被无谓地放大,而且增加了技术创新活动失败概率。在这方面,De la Fuentet和Martin(1996)指出,对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主体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努力程度进行监督,可以有效减少由于事后的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道德风险问题。所以,通过在技术创新活动中引入银行机构、风险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外部投资者,并对其采取股权、期权激励等一系列手段建立技术创新约束与激励机制,既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技术创新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也可以监督约束技术创新活动主体的盲目行为,尽可能减少技术创新失败的可能。(www.xing528.com)

4.风险管理功能

技术创新活动自身所具有的内在特征,决定了从事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必将面临流动性、收益率的双重风险;而且,在此过程中,技术创新的主体通常没有足够的能力独自承担全部风险所带来的潜在损失。所谓创新活动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是指创新主体将所持资产转化为资金时难易的不确定。当面临流动性风险时,因为投资者往往是风险厌恶的,所以将更多地进行短期投资,对于周期长、流动性差、高收益的技术创新项目则会出现明显投资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金融体系创造流动性的功能将为投资者提供资产迅速变现的便利,从而有利于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与长期资本的顺利形成,进而推动技术创新水平的提升。

创新活动主体所面临的收益率风险是指因为市场利率、股息和资产价格的不断波动,导致从事创新活动收益率是不确定的。一般而言,专业化程度越高的技术创新所具有的收益波动性往往越大,导致投资者过多地将资金用于投资风险较小而专业化程度相对较低的技术创新项目,致使专业化程度高的技术创新项目在运转中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因此,技术创新活动需要有一个高效的金融系统来汇集投资者的资金,有效地将资金投资于高度专业化的技术创新企业及其项目,并分散投资者与创新活动主体在这一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Kiviwadf和Leone(1993)研究发现,持有具有良好创新性且风险可分散化的项目所发行的股票,不仅可以减少投资者自身和创新活动主体所面临的风险,也能有效增强对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

所以,企业从事技术创新活动就是将其拥有的资源投入日益专业化、部门化的生产活动当中,这将使企业面临更高的风险,更易遭到市场对产品偏好改变而带来的冲击。在对付此类风险方面,发达的金融系统通过发挥其风险分散和对冲功能,可以有效减少资金持有者对企业专业化投资时对风险的顾虑,进而能够更好地促使企业研发更具专业化,带来更高生产率的技术。

5.资源配置功能

金融体系通过发挥其对资源的配置功能,使大量资金持有者对技术创新所涉及的债权与所有权可以分散持有。在金融市场上的投资者往往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潜在的投资者不仅对于不同技术创新效益所持有的信息不同,而且对于同一技术创新在生产过程、销售过程,以及合约安排的交易费用等环节持有的信息具有显著的差异。因此,相互间的竞争关系,将会持续推动技术创新活动主体积极寻找到那些能够最大化其价值或效益的资金持有者,最终使其技术创新的资源实现最优配置。

一个经济体中金融资源效率的发挥决定着其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水平、研究质量和发展趋势。与此同时,技术创新活动自身具有高风险性,并非是利用已经存在的方法与技术进行简单重复的再生产。所以,这一过程就更加需要金融机构对创新活动的预期利润信息进行揭示,并实现最佳的资源配置。魏修远、王凯(2008)认为,技术市场中对技术的定价不是由人直接规定或硬性制造的,而是在金融机构或是金融市场进入技术创新的过程中由竞价机制自然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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