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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对应机构和职能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组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区财政局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对自治区党政机构改革优化调整对应机构和职能

1.建立健全和优化区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

(1)组建区监察委员会。

(2)将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策研究室。

(3)将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

(4)组建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员会

(5)将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改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对外加挂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牌子。

(6)组建区委财经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政策研究室。

(7)组建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

(8)组建区委审计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审计局

(9)组建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

2.加强区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

(1)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区委议事协调机构。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常工作,作为区委工作机关,归口区委组织部管理。

(2)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公务员工作。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公务员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对外加挂区公务员局牌子。

(3)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将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的新闻出版、电影管理职责划入区委宣传部,区委宣传部对外加挂区新闻出版局牌子。

(4)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并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对外保留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牌子。

(5)区委统战部统一管理侨务工作。将区政府办公室的侨务管理职责划入区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对外加挂区政府侨务办公室牌子。(www.xing528.com)

区委统战部加挂区委港澳台工作办公室(区政府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牌子。

3.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

(1)组建区自然资源局,不再保留区国土资源局(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区不动产登记局)、区林业局(区园林管理局)。

(2)组建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红寺堡分局。

(3)组建区农业农村局,不再保留区农牧和科学技术局。

(4)组建区卫生健康局,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5)组建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6)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7)重新组建区司法局。

(8)优化区审计局职责。将区发展和改革局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区财政局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区审计局。

(9)组建区医疗保障局。

4.其他不再设立的机构

(1)不再设立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区维护稳定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有关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承担。

(2)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区委政法委员会、市公安局红寺堡分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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