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科技特派员分为自然人科技特派员、法人科技特派员和反向科技特派员。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是指由科技管理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程序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等单位选派,深入基层开展创新创业及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和单位。反向科技特派员是由各市及相关部门推荐面向基层市场主体,开展技术需求征集、科研成果对接,推动创新成果向基层转移转化的工作人员。
(一)科技特派员职责任务
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和法人科技特派员的职责任务
(1)开展技术引进和成果推广,按照市场需求和农民实际需要,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产品,带着农民干,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赚。
(2)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企业技术需求,协助制定技术发展战略,参与企业研发,解决企业生产和新产品研发中的技术问题,提升企业产品竞争力,开展产学研合作,促成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平台,建立长效合作机制。
(3)开展创新创业活动,通过技术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承包或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合作社、协会、中介机构等,与基层企业和农民建立利益共同体。
(4)开展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活动,根据基层现状、特点以及实际需求,开展政策宣传,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培养基层技术骨干。
2.反向科技特派员职责任务
征集基层技术需求,发布技术难题,联系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开展技术需求与科研成果的匹配对接,促进成果在基层落地转化。(https://www.xing528.com)
(二)科技特派员认定条件
1.自然人科技特派员
身体健康,热心科技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到基层开展服务、带动农民致富和企业发展的意愿;具有副高级以上或5年以上中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对地方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条件可适当放宽;至少掌握一门以上专业技术,具有良好的知识传授、信息传播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运用多种手段、途径传播和推广新技术、新成果。
2.法人科技特派员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自愿从事基层科技服务工作;具有从事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开发、信息服务及全产业链增值服务的基本条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有开展科技服务的人才队伍;具有良好的行业影响力和社会声誉,无不良记录。
3.反向科技特派员
了解基层产业发展情况和企业生产、研发、产品、市场与技术需求情况,了解全省科技资源分布情况,有丰富的基层科技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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