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科技人才计划。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统一领导,针对不同支持对象统筹设置科技人才计划,优化人才计划结构。加强人才发展综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促进人才资源共享共用,为用人主体和人才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建立人才项目申报查重及处理机制,防止人才申报违规行为,避免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支持同一人才,原则上已获得国家级人才荣誉称号的不再给予省级和省级以下同类人才荣誉称号。(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负责)
(二)科学设立人才评价指标。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把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重要评价指标。(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负责)
(三)坚持科技人才及团队分类评价。基础研究人才及团队评价要合理使用第三方人才评估报告,鼓励采用评审、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支持采用网络评审、视频答辩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匿名、跨省、跨国同行评价。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及团队鼓励采用调研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以技术(产品)使用者为主体、以同行专家评审和终端用户调查反馈为重要支撑的评价。社会公益研究人才及团队鼓励采用专家评估、调查、测评等同行评价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公众多方参与的评价。科技管理服务人才及团队鼓励采用专家评估、问卷调查测评等第三方评价方式,开展以服务对象评价为主体、社会评价为重要支持的评价。实验和检测技术人才及团队着重技能水平,评价其在重大科研成果及重大设备研制中的贡献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探索对特殊人才采取特殊评价标准。对承担国防重大工程任务的人才要采取针对性评价措施,对国防科技涉密领域人才评价开辟特殊通道。(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负责)
(四)树立正确的人才评价使用导向。坚持正确的人才价值导向,不把人才荣誉性称号作为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获得科技奖励、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本质,避免与物质利益简单、直接挂钩。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坚持从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完善编制管理、职称评审、人才招录和柔性流动政策,为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提供制度保障。(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负责)(www.xing528.com)
(五)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导作用,支持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建立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促进人才评价与培养、使用、激励等相衔接。落实职称评审权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对全时全职承担重大技术攻关、成果转化或平台建设任务的项目负责人以及引进的高端人才,实行清单式管理和年薪制。(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负责)
(六)加强对青年科研人员的倾斜支持。发挥重大科技任务、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在培养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推进人才—项目—基地一体化建设和统筹配置。完善科教协同机制,结合科技人才计划、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中外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出国境培训等,加大青年人才培养、发现和资助力度。(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负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