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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策略带来企业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鼓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市、县给予配套奖励补贴;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市县创新驱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7.优化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考核与激励制度。全面推动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9.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10.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

全新策略带来企业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

4.加大企业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成果支持力度。采取需求企业和政府共同出资的方式,集中组织科技力量帮助企业解决发展技术瓶颈,支持企业引进、转化、应用先进技术成果;对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企业未提出需求但突破瓶颈问题后可弥补产业链缺失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由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力量集中攻关,产业部门负责推广应用。(省科学技术厅牵头,省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配合)

5.加大中小型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补贴。对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研发投入强度达到一定比例且按规定进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备案的企业,在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按上一年度新增研发投入的8%给予后补助奖励,对“专精特新”的中小型民营科技企业后补助奖励提高至10%,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省财政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负责)

6.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省上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补贴,鼓励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在市、县给予配套奖励补贴;将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总量纳入市县创新驱动发展监测指标体系。(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负责)

7.优化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考核与激励制度。根据不同企业特点,有区别地将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产出和转化等指标纳入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在考核经济效益指标时,可将研发费用视同净利润加回。全面推动省属国有科技型企业实施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省属国有企业核心技术攻关取得科技成果后,可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对核心骨干人员进行奖励。(省国资委牵头,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配合)(www.xing528.com)

8.设立省属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基金。国有资本预算每年列支2亿元,推动省属国有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引进高端科技人才、组织开展有效研发及转化活动。(省国资委牵头,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配合)

9.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独立或联合有关方面承担各类科研项目、建立科技创新平台、参与重大科学技术攻关、实施技术改造转化创新成果。支持内部机制健全、具有一定市场规模和竞争力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省科学技术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10.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对纳入科创板培育库及其他拟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在土地供给、规划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建立“绿色服务通道”;对成功登陆资本市场的给予奖励支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等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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