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科技型企业培育力度。聚焦西部地区壮大科技型企业规模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需求,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研究进一步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力度,引导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支持。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加强西安、成都、兰州等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创新活动提供技术供给和研发服务支撑。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2.0”,促进企业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对接,支持西部优质企业通过“新三板”、科创板上市融资。
(五)大力推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推动西部地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对西部地区高新区培育建设的支持力度,有序推进百色、延安、遵义、宜宾等省级高新区“以升促建”。发挥高新区创新发展核心承载区的作用,重点支持新疆、青海、西藏、宁夏等地区加快特色农牧业、生物医药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支持重庆、陕西、四川等地区加快能源化工、国防军工、电子信息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内蒙古加快煤炭产业绿色发展与新材料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支持东部地区高新区在西部地区建设“飞地”,支持东西部高新区“结对子”形成创新合作联盟,提升产业协同创新能力和全产业链竞争力。
(六)实施西部地区“双创”升级行动。大力推动西部地区开展科技型创新创业,鼓励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或申请设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子基金,积极引导科研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引领“双创”升级。鼓励西部地区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面向初创科技型企业积极开放产业链供应链资源,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打造重庆市环大学创新生态圈、成都市环高校知识经济圈、西安丝路起点文化创新圈等创新创业集聚区,推动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专业化发展。(www.xing528.com)
(七)实施西部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加快完善西部地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支持新建一批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加大对国家技术转移西北中心、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建设支持力度,加快构建区域科技成果转化协同骨干网络。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培育高层次技术经理人队伍,促进西部科教资源实现当地转化。鼓励与发达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机制,实施科研人员、科技专家西部行和科技成果直通车行动,对西部地区特别是边疆民族地区发展急需的成果加大转化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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