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周期短、见效快、程序简捷规范”的原则,通过重点研发计划快速启动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特别是短期内能见到实效、带动效果明显的技术成果转化落地项目,实施周期两年以内,支持一批优秀科技型企业克服疫情带来的短期困难,对疫情严重地区予以适当倾斜。各地方要结合自身实际加大科技投入,支持科技型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经济平稳运行,实现创新发展。
(二)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在推动复工复产中的重要载体作用。
2.各地方要针对低、中、高不同风险等级地区以及不同企业和产业特点,制定差异化、精准化的复工复产举措,指导推动国家高新区分级有序复工复产。推广应用健康监测、智慧物流、远程办公、数字政务等新技术新产品,利用科技手段支撑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健全国家高新区复工复产统计监测体系,发挥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作用,实现信息共享。
3.加快推动新布局一批国家高新区,优化国家高新区空间布局,通过以升促建,完善科技服务体系,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国家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动态管理。
(三)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行动。
4.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创业,加快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促进高质量就业。加强对“双创”服务机构的考核评估,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打造市场化、专业化、全链条服务平台,提高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能力。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创新资源、市场渠道、供应链等优势,通过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协同创新共同体等方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同步复工、协同创新。推动重点区域和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根据“双创”服务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服务绩效予以后补助支持。
5.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利用各种线上线下平台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在线培训、在线答疑等,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宣传解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援企稳岗、减税免费、社保减免、金融支持等重点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加大中央财政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小微企业研发活动的绩效奖励,建立部省联合资助机制。协调推动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
6.加大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推动设立支持新药、医疗装备、检测、疫苗等领域的子基金,加快抗疫攻关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引导已设子基金加大对疫情重点地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引导地方政府和商业银行积极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四)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激励引导。
7.研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便利化措施,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进一步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推动更多领域和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激励政策。
8.开展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行动,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对接服务与培训指导,与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等加强合作,畅通高新技术企业上市融资渠道。
(五)实施先进技术推广应用“百城百园”行动。
9.围绕“一城一主题、一园一产业”,组织遴选100个左右创新型城市(县市)和100个左右国家高新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结合地方需求及其优势快速推广应用一批先进技术和科技创新产品。(www.xing528.com)
10.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关于高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遴选一批高校开展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建设试点,面向社会开展技术转移服务。鼓励和推动社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发展。建设科技成果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完善科技成果动态征集、评估、发布机制。
(六)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
11.大力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5G、人工智能、量子通信、脑科学、工业互联网、重大传染病防治、重大新药、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新材料等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和支持力度,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和高科技产业,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12.编制面向智慧医疗、智慧农业、公共卫生、智慧城市、现代食品、生态修复、清洁生产等应用场景的技术目录,在国家高新区、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等打造示范应用场景,推动实施一批医疗健康、智能制造、无人配送、在线教育等新兴产业技术项目,引导消费和投资方向。
(七)开展科技人员服务企业专项行动。
13.重点支持拥有创新成果的科技人才加快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入选人才等率先服务企业,引导地方组织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组织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选派“科技专员”,为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服务。搭建人才与企业技术需求信息交互服务平台,推动科技人员与企业精准对接服务,建立人才与企业需求双向互动交流机制。优化外国人来华服务管理,提供出入境便利。加快组织实施疫情防控有关的高端外国专家项目,探索离岸创新、远程合作等智力引进新模式。
14.落实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各项政策,将科技人员服务企业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等重要内容,对于成效突出的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人才计划。抓紧落实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
(八)推动科技特派员助力保障春耕生产和扶贫攻坚。
15.精准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深入生产一线,重点围绕春耕生产、重大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治等技术需求加强技术服务。加快推广一批符合实际需求的先进技术成果,编制印发科技手册,组织科技特派员向农民定向推送农业生产政策、春耕备耕技术,指导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参与农技推广。
16.开展科技助力脱贫攻坚,统筹推动对建档立卡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就业带动全覆盖工作。实施就业行动计划,扎实开展产业扶贫,深入推进消费扶贫。
(九)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17.在国家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中,推动高校、科研院所设立科研助理或辅助人员岗位,扩大博士后岗位规模,其劳务费用和有关社保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支持高校毕业生短期就业。
18.依托国家高新区设立大学生就业实训基地,开展创业培训,建立见习岗位等,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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