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类共同体。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字、文化、风俗习惯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1]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共同生活与社会实践基础之上形成和发展的,被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是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的综合反映。[2]可见,民族精神作为一个民族特有的精神标识和精神秉性,是促进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力量,彰显着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精神理论及其中国化理论发展与实践,是中华民族精神孕育产生的理论来源与实践基础。1774年,被誉为“民族主义、历史主义和民族精神之父”的德国哲学家赫尔德较早提出了“民族精神”一词,认为“民族精神是单一的、奇妙的、不可解释的、不可抹杀的,像民族一样的古老,与民族相伴而生。”[3]在其出版的《另一种历史哲学》中首次对“民族精神”的概念作了论述,认为“这种精神创造一切,理解一切”。赫尔德在文化和政治意义上提出“民族精神”概念,认为“民族精神”是生活在一个特殊团体中的人因其种族、地理条件、历史传统并享有共同的语言、教育、制度及文学艺术而形成并代代相传的集体精神。西方启蒙学者侧重从唯心主义角度解读民族精神,忽略其发展内涵和人本意蕴。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说“人类受多种事物的支配,就是气候、宗教、法律、施政准则、先例、风俗习惯,结果就在这里形成了一种一般的精神。”[4]孟德斯鸠所说的“人类”是指各个民族,而“一般的精神”是指“一个民族的一般精神”即“民族的精神”。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历史哲学》一书中对民族精神做了深刻、细致的论述,认为“‘精神’经过了各发展阶段的行程,才取得了它的真理和自觉,这些阶段的各种形态就是世界历史上各种的‘民族精神’。”[5]对民族精神的内涵也有着深刻的诠释:“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体、民族的伦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风俗,甚至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机械的技术,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一个民族的精神乃是一种决定的精神”[6],充分肯定了民族精神对一个国家、民族和社会发展产生的重要作用。又从理性的角度把民族精神归入到“绝对精神”体系中,认为民族精神隶属于世界精神的理论范畴内,是具体化的世界精神。“民族精神便是在这种特性的限度内,具体地表现出来,表示它的意识和意志的每一方面——它整个的现实。民族的宗教、民族的政体、民族的伦理、民族的立法、民族的风俗、甚至民族的科学、艺术和机械的技术,都具有民族精神的标记”。[7]黑格尔推崇的“民族精神”是一种“民族伦理精神”,认为是一个民族的自觉产生民族理性力量,是民族的每一成员都必须服从的客观精神。在黑格尔看来,这种凌驾于民族内部的各种主观意识之上的“民族精神”,完全独立于人的感性生命存在,因此,黑格尔视野中的民族精神受制于绝对唯心主义体系。
马克思、恩格斯民族精神理论是马克思、恩格斯立足具体实践逐步形成的较为完整的民族精神观。对于民族精神的精确内涵,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明确提出,但是大量研究了民族意识形态、民族性格、民族特点等,进而形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精神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都极为重视群体精神的重要作用,恩格斯曾指出:“人们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以有富足且日渐充裕的物质生活,且体力和智力也会得到充分的发展。这种发展,就需要通过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来实现。”[8]马克思和恩格斯把民族精神融入历史变革、社会发展中进行整体性思考,以马克思主义“世界历史”观洞察“民族精神”实质。在历史唯物主义视野里,民族精神作为特定群体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观念产物,具有历史进步性,发挥着凝聚群体的功能。马克思认为民族精神具有世界性的属性,指出“物质和精神的生产在各民族不断交往和发展的过程中必将走出封闭状态,走向世界化,而在这一过程中各民族精神也必将走出封闭,相互交流、相互补充、不断发展”。[9]民族平等思想也是马克思、恩格斯民族精神理论的重要支点。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平等思想既包含国家范围内的民族平等,又包括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平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古往今来每个民族无论大小,都在一些方面优于其他民族……但任何一个民族又不会永远优越于其他民族”[10]。马克思又指出民族精神的特定性是民族之间区别的根本。恩格斯在《英国状况十八世纪》中指出:“英国人的民族特性在本质上和德国人、法国人的民族特性都不相同”。[11]马克思将民族精神当作民族解放的必要精神条件,并且指出民族的生存、现实与发展离不开民族精神。(www.xing528.com)
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三周年庆祝大会上,高度肯定民族精神,鲜明指出俄国工人和农民具有自我牺牲和罕见的坚忍不拔精神是俄国获得巨大胜利的主要根源。列宁对于民族精神内涵的把握是从“民族自豪感”这一概念入手的。他认为“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这个思想是深刻的,对于历史很重要”。认为民族自豪感的核心内涵是无产阶级的爱国主义,在《皮梯利姆·索罗金的宝贵自供》中为爱国主义做出了精确的解释,指出:“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12]列宁经常用民族意识、民族性格等来表述爱国主义问题,认为这些词本身就体现了民族精神的内涵。列宁在《关于民族问题的批评意见》中指出:“无产阶级不能赞同任何巩固民族主义的做法,相反的,它赞同一切帮助消除民族差别、打破民族壁垒的东西,赞同一切促使各民族之间的日益紧密和促使各民族融合的东西。”[13]
总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民族精神内涵的阐释,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借鉴意义。而民族精神也始终遵循其生成的内在逻辑不断向前演进,融入当今世界多元文化体系中,促进世界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对于全球化的今天,民族精神体现为和而不同、对话协商、合作共赢、共同进步,这种兼顾各国人民福祉、追求开放与包容、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民族精神具有积极性、进步性和发展性,能够构建全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促进全世界共同的发展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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