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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有趣的探究式讨论活动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讨论活动就是通过对一些易混淆、易发生错误的理论、观点等问题的讨论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全班同学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最后基本达成一致:即虽然我国目前刑法中没有“不施帮助罪”这一规定,将来也不一定在刑法中规定这一条,但无论如何,见危不救、不施帮助的行为是与社会主义道德背道而驰的,是一种可耻的、应受到社会舆论、道德良心谴责的行为。

开展有趣的探究式讨论活动

讨论活动就是通过对一些易混淆、易发生错误的理论、观点等问题的讨论后有一个正确的认识。笔者在讨论式的课堂教学中根据不同的情况,主要采用了同桌讨论、小组讨论、全班讨论等不同方式。一般来说,同桌讨论由于范围最小、人数最少,且同桌之间彼此熟悉,所以讨论最容易组织和展开,课堂利用的效率最高。缺点:由于范围和人数的局限,讨论往往不够深入和全面,所以同桌讨论多适宜于动动脑筋相互启发就能得出结论的问题。小组讨论:每小组以前后左右4~6人为宜。这种小范围的讨论比较灵活,学生的情绪比较放松,学困生可以消除自卑感,综合能力得到提高,课堂利用的效率也比较高;对于难度不大的问题或临时遇到的“冷场”则可采取这种办法。笔者组织课堂讨论时,多采用这种讨论形式。全班集体讨论:这种讨论,适宜于重难点问题或有重大争议的问题。通过全班同学广泛而深入的讨论,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消除疑问,并使问题得到深化和提高。例如,笔者在讲授八年级上册第八课《法律保护我们的生命健康权》这一问题时,就精心准备了一个讨论题:“在现实生活中,当人们陷入危险境地时,有人却袖手旁观,见危不救。为了制裁这种行为,建议在刑法中规定‘不施帮助罪’,有无道理?”这一讨论题涉及道德、法律及其相互关系等一系列问题,比较复杂。全班同学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最后基本达成一致:即虽然我国目前刑法中没有“不施帮助罪”这一规定,将来也不一定在刑法中规定这一条,但无论如何,见危不救、不施帮助的行为是与社会主义道德背道而驰的,是一种可耻的、应受到社会舆论、道德良心谴责的行为。这使同学们在讨论争辩过程中既掌握了有关知识,又明辨了是非,达到了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升华。(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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