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政策法规的不断发展完善和学术界研究的深入,公共文化服务的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深化,取得了较多的研究成果。但以往的研究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定义已经基本达成共识,但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及其动态调整变化机制并未完全明确。我国尚未制定统一的标准来判断哪些服务属于公共文化服务的范畴,更未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动态调整机制,而是根据政府的公共文化服务提供能力和社会实际需求的发展变化来及时扩大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随着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和公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内涵与外延必将不断动态变化,需要研究者的密切关注。
(2)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缺乏统一的标准。以往的研究中引入了大量经济学、管理学领域的方法来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进行评估,但却未能建立统一的评估标准。以往研究中提出了多种多样的指标体系,但由于缺乏系统性,难以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范围做统一界定,评价主体、评价对象也未统一。只有制定统一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才能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估和科学决策提供基础和依据。(www.xing528.com)
(3)缺少对国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情况的调查与分析。以往的公共文化服务研究以理论探讨、宏观分析、现状描述与经验总结居多,对国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情况关注较少。美国、英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标准化进程起步较早,对国际标准化事业中有着重要影响力。对国外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机制和标准体系进行调研和对比分析,可以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推广提供良好的参考借鉴,有利于提高我国在世界范围内的文化软实力和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4)研究中亟待引入标准科学领域的原理与方法。以往的很多研究并未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内涵,也未引入标准科学的原理与方法进行研究。在标准化研究领域,标准的制定、修订、监督、实施等问题是研究的核心,但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研究中却较少涉及这些问题。标准化对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提高有着怎样的作用机制?应制定哪些标准对公共文化服务进行统一和规范?我国已经制定了哪些相关标准?如何评价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综合贡献?这些问题都是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研究必须解决而尚未解决的核心问题。而标准科学领域正在成为一门成熟的学科,已经拥有了较为公认的原理与方法,对于研究上述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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