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族一般注重对年轻族人的教育,这样使他们能够参加政府主持的科举考试,以取得功名和官品。这种兴趣表现在各种鼓励他们读书识字的办法,以及为他们读书提供的各种设备。
对于那些显露头角、对学业充满激情或信心的学子,家族经常给予经济帮助。江西吉安县坊廓乡、广东新会县茶坑和湖南湘潭的一些家族就常常是这样的。[99]在这些地方,读书人受到奖励;至于奖励的幅度,与他们分别取得的功名成正比:
……应院试者送费钱一千六伯〔百〕文,应乡试者送费钱四千文,应会试者送费钱二十千文。有入泮者公送贺仪四千文,中乡试者公送贺仪八十千文,中会试者,得公送贺仪一伯〔百〕二十千文。[100]
接受济助者的财务需求有时也被纳入考量。例如,在湖南湘乡曾氏宗族,拥有30亩土地以下的家庭被列为“中户”,拥有30亩以上的叫做“上户”。“中户”的幼童一进学堂,每人每年可得1石粮食,而且可以按时得到津贴,直到“成才”。而“上户”的幼童只得4斗(1石的40%)。[101]
许多宗族还为年轻族人、特别是贫困家庭的成员创办学堂,来提倡教育。他们设立“族学”,也称为“家塾”“祠学”,或简称为“义学”。下面几个事例足以说明这个情况。安徽庐江章氏宗族设立“家塾”以“课族子孙”,维持费来自3 300亩义田收入的一部分;而这些田地是一名曾经担任过湖北学政的族人1823年捐献的。19世纪早期,合肥葛氏宗族用一名监生捐献的300亩田地,为族中幼童和年轻人设立了一所义学。[102]江西兴安县篁村李氏宗族因长期维持一所族学而享有好名声。这所学堂称为“篁村义塾”,早在元朝至正年间(1341—1367)就设立了,明朝弘治年间(1488—1505)增置维持义塾的学田数量;它在明末因战乱而被毁坏,但在康熙五十三年(1714)重建。令人遗憾的是,地方志编修者没有继续记载它后来的历史。[103]有时,一个宗族所属各房各自为他们的成员设置学堂。西方一学者就在广东凤凰村(单族村庄)发现了这种事例:“有四栋半公共性质的建筑:全村主要的宗祠……分属村中两大房的祠堂及学堂……还有一座小庙……位在市集中心南面。”[104]事实上,广东家族对教育非常感兴趣,按照当地作者所说,“到处家祠作学堂”。[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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