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中国明清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从西嵨定生的江南棉业研究、藤井宏的徽州商人研究开始,始终关注的是农民以及农村社会。中国人口的大部分居住在农村,宏观上看,财富主要来自农民的家庭劳动,包括历史上存在的农民家庭经营中不可缺少的手工业部分,而国家的财政基础主要也是来自农业税。再者,作为研究者的一种强烈愿望,为了能在贯串各文明具有普遍意义的时间序列中把握时代区分,古岛和雄、北村敬直、田中正俊、佐伯有一、重田德、小山正明、鹤见尚宏、安野省三、森正夫等人,对所有制和生产关系、农民斗争以及共同体等课题,试图从统一的逻辑思路加以解析,产生了许多研究成果。
本文并不是全盘继承上述理论框架,而是在吸收这些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于尚未完全弄清,或者几乎还没有着手的一些问题、现象,发表一己之见。不过,作为一项独立的研究,在理论的成熟性,或史料数量的积累方面,本文的许多方面还未臻完善,而且许多问题在笔者今后的研究中究竟能否有所突破还很不确定,其中有些问题有可能完全是误解,对前辈、新进学者研究成果的斟酌也很不充分。也就是说,本文相当于一种研究笔记,只是把笔者脑海中所呈现的一些萌芽状态的印象记录下来。从本丛书原来的旨趣来看,相信这样的文稿也是被允许的。(www.xing528.com)
而且,由于笔者以往所涉及的史料的关系,本文的论述以江南农村为主。明王朝草创初期,太祖给即将赴任北京开封府知府的官员的上谕中说:“今丧乱之后,中原草莽,人民稀少,所谓田野辟、户口增,此正中原今日之急务。若江南则无此旷土流民矣。汝往治郡务,在安辑民人,劝课农桑,以求实效。勿学迂儒,但能谈论而已。”(《太祖实录》洪武元年十二月辛末条。檀上宽曾引用该史料)这里,一方面讥讽了构成智囊团的浙东朱子学派,同时又明确显示出在明代初期,南方、北方农村的状况已经大不相同。目前对各地的考察积累还不够充分,论述对象自然只能局限于特定的区域,这大概也是被允许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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