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效是指法律被人们实行的状态与结果。[1]按照凯尔森的说法,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是存在区别的。法律实效属于“实然”范畴,是指法律的实际运行状况;法律效力属于“应然”范畴,是指法律的制定和自身所具备的约束力。法律实效表明了人们实际行为的特征,而法律效力仅仅表明法律自身的特性。法律实效的含义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法律实效是指通过法律调整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实际结果,以及这个结果对社会产生的客观作用和效果。(2)法律实效是指法律效力的实然状态,即“法律在时间、空间、对象和内容方面实际对国家强制力的体现”。[2](3)法律实效就是法律的实施效果。既包含了法律实施的法律效果,即法律规范的内容转化为权利和义务被实际享受和遵循的状态;也包含了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即法律实施对社会产生的作用和影响。[3](4)法律实效所体现的法律运作的实际效果是可以被考察、分析和评估的。(5)法律实效是指法律的目的和功能被实现的程度和状况。[4]根据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评判和分析法律实效理想与否,并探索改善和提升法律实效的路径和方式。总而言之,法律实效就是指法律运行的实然状态,其不仅关注法律制度如何作用于社会,也强调社会实践如何反作用于法律制度。法律实效既要表达法律制度被人们实际地执行、适用、遵守的程度和状态,也要表达人们对法律制度的认可、回应和评价。
法律实效的概念比较复杂,理论界对此看法也有不同,但总的来说,都认为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法律实现的概念是存在差异的。
1.法律实效与法律效力
法律实效是法律的实际有效性,是法律在制定颁布之后被人们运行的实际状况和程度。法律效力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法律表现形式,是指法律本身在其管辖范围内的普遍约束力。“所谓的‘效力’,就是指规范(norm)的一种特殊存在形式。假定一个规范存在就等于说一个规范具有效力,换句话说就是这个规范对它所调整的行为具有‘拘束力’。如果法律规则有效力的话就是规范。更明确地说,是规定制裁的规范。”[5]法律效力一般可以分为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其中,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是对人的效力所存在的时间和地域。法律一旦制定就拥有法律效力,而不管法律到底有没有被实践。“因而,实效只是效力的一个表现而不是效力存在的理由。一个规范之所以具有效力并不是因为它具有实效……”[6]可见,法律实效是法律的实现程度,法律效力是法律的有效形式;法律实效是法律效力被实践的实然状态,法律效力是改善法律实效的应然状态;法律实效体现了法律动态变化的过程,而法律效力是相对静止的;法律实效不具有统一的表现形式,法律效力体现了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实效和法律效力是对法从制定到运行的不同阶段进行分析的概念性工具。[7]一般来说,由于法律实效和人们的实际活动密切相关,体制机制、社会环境等又都会影响人们的实际行动,所以法律的实然状态和应然状态之间总是有一定的距离和差异。但是“一个规范是有效力的和它的实效的确是两个不同的讲法。虽然法律实效和法律效力的含义不同,但是两者间仍然存在重要联系,一个规范只能存在于一个规范体系、存在于一个对其而言是有实效的秩序状态下,才能够被认为是具有效力的”。[8]总而言之,法律实效和法律效力之间的逻辑关系是递进的,是法律在不同阶段的运行。其中,法律实效在法律效力之后,是法律效力在实践中的效果体现,是法律效力的实现程度和状态的反映。(www.xing528.com)
2.法律实效与法律实现
法律实效是已经颁布的法律被实行的状态和效果。法律实现是制定法生效之后,法律内容指导人们的选择,规范人们的行为状态,是法律规定被实际遵循的效果。实现是愿望和目标的达成,所以法律实现更强调结果,是法律规范的要求被转化为人们的行为和被现实体现的效果。法律实效是法律规范规定的内容发生效力的过程,法律规范的内容得以实现是法律实效的追求目标,当然实际上这个目标并不一定会实现。法律实现是指法律规定的权利被实际享受了,义务被实际履行了,责任被实际承担了。[9]比如《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这条规范对行政诉讼管辖范围内的主体是有效力的,但是行政诉讼实践中行政首长可能出庭也可能不出庭,这是行政诉讼的实际运行状态即法律实效。只有当司法实践中,行政首长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出庭应诉了,才能说该条规范的法律效力被落实了,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实现。
不是每一部法律都会走向法律实现。比如在实际运作中法律规范所包含的权利和义务没有被内化为主体的行为选择,权利和义务都没有被执行,法律规定的价值和目标也没有实现,甚至法律规范完全得不到人们的认可,所有法律条文形同虚设,也即走向法律实现的反面——法律失败。但即便是法律失败也是法律实效的表现形式,法律实效的表现形式既包括法律实现也包括法律失败。法律实效和法律实现之间既有差别也有联系。第一,法律实效和法律实现都是描述法律运行现实状态的概念,都是对法律实然性的研究,都是对法律效力的转化结果。第二,法律实现是法律实效的其中一种表现形态。当法律实效良好,法治精神和理念在现实生活被充分实现的时候,就是法律实现;当法律实效恶劣,法律实际运行状态走向了法律效力的反面的时候,就是法律失败;当法律实效部分良好时,法律也就部分实现了。法律实现仅仅是指法律实效中积极正面的一部分内容。因此,法律有效力并不等于有法律实效,有法律实效并不等于法被实现了。法律效力的应然效果体现为法律实现的状态,法律实现的过程必须通过法律实效来反应和体现。法律实现既是法律实效的追求目标也是法律实效的可能结果之一,法律实效是法律实现的过程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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