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芬兰政府颁布了《普通高级中学教育国家总体目标和课程学时分配法令》。在此基础上,2003年又重新修订发布了新版《普通高级中学国家核心课程》(National Core Curriculum for Upper Secondary Schools 2003),该标准于2005年8月在芬兰所有普通高级中学实施,并一直在全国范围内使用至今。它的理念和设想如下:
当今社会需要数学技巧以了解、开发和生成用数学术语表示的信息。数学的教学作用在于使学生熟悉数学思维模型、基本思路和数学结构,教他们使用口头和书面形式的数学语言,开发他们的计算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综合数学的教学现状,激发学生提出问题,做出假设,并根据自己的观察得出结论,做出证明。特别是引导学生感知数学概念的含义,认识更大整体的联系。鼓励学生探讨数学问题的创造性解法。教学过程中,检验数学与日常生活的联系,有意识地利用好任何机会,发展学生的个性。这意味着,除常规事项外,引导学生的兴趣发展,鼓励学生进行实验,发展学生的信息获取过程。在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利用课程设置的灵活性,巩固核心内容,整合各个课程模块。
“数学课程标准—基础”旨在让学生有能力获取、处理、了解数学信息,将数学应用到生活和进一步研究中。能让学生将数学应用于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学习数学时,可获得积极的学习经验,学会相信自己的能力、技巧和思维;有勇气从事实验性学习、探索性学习和创造性学习;获得数学技巧、知识和能力,为进一步研究打下坚实基础;将数学作为一种描述、解释和模拟现象的工具,并得出结论;形成数学知识的本质及其逻辑结构的概述;在实践中,用数学形式获取和分析媒体信息,评估其可靠性;了解数学对文化发展的意义;学会利用图形、公式和模型支持思维方式。(www.xing528.com)
“数学课程标准—高阶”的基本目标是让学生培养坚持不懈的习惯,学会信任自己的数学能力、技巧和思维;有勇气利用实验研究法和探索性方法,找到解法,作出判断性评估;理解并运用数学语言,有能力阅读数学材料,探讨数学,精确表达和论证清晰;学会感知数学知识的逻辑体系;培养处理表达式、得出结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练习以数学方式处理信息,习惯于做出假设,验证有效性,证明推理,评估论点的有效性和结果的普适性;为实际问题情境制作模型,利用各种解题策略;知道如何恰当运用数学方法、技术支持和信息来源。[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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