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结构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目标的分类结构,是指教育目标的组合构成,包括倾听、表述、欣赏文学作品和早期阅读四个主要部分。
(1)倾听行为的培养
倾听是儿童感知和理解语言的行为表现,也是儿童不可缺少的一种行为能力。只有懂得倾听、乐于并善于倾听的人,才能真正理解语言的内容、形式和运用方式,掌握与人进行语言交流的技巧。
(2)表述行为的培养
表述是以一定的语言内容、形式及运用方式表达和交流个人观点的行为,是学前儿童语言学习和语言发展的主要表现之一。只有懂得表述的作用,愿意向别人表达自己的见解,并且具备表述能力,才能真正地与人进行语言交际,达到交流的目的。因而,表述行为的培养是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3)欣赏文学作品行为的培养
文学作品欣赏活动是感知、理解文学作品并尝试操作艺术语言的行为。这种通过语言塑造形象、表现生活的艺术作品,带有口语的特点,又不同于口语,它们是艺术语言的结合体,也是书面语言的反映,对学前儿童书面语言的发展及其他方面的学习具有特别的意义。
(4)早期阅读行为的培养
早期阅读行为是指学前儿童从口头语言向书面语言过渡的前期阅读准备和前期书写准备,包括儿童在学前阶段懂得图书和文字的重要性,愿意阅读图书和辨认汉字,同时掌握一定的阅读和书写的初步技能等。由此可见,早期阅读行为的培养主要在于激发学前儿童阅读的兴趣,使儿童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掌握早期阅读的有关技能。
2.层次结构
依据教育目标的层次结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目标可以分解为语言教育总目标、年龄阶段目标和活动目标三个层次。
(1)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总目标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总目标,也称为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终极目标,是学前儿童语言教育任务要求的总和,是幼儿园教育总目标的一个组成部分。
为提高幼儿教师的专业素质和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教育部于2001、2012年先后颁布了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试行)》 (简称 《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简称 《指南》)两个重要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
下面就 《纲要》和 《指南》中的儿童语言教育总目标做一阐述:
★ 《纲要》中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总目标
第一,乐意与人交谈,讲话有礼貌。第二,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第三,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第四,喜欢听故事、看图书。第五,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
《纲要》反映了当今世界儿童语言教育的最新理论观念,体现了我国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改革的新趋势:强调儿童语言运用能力的培养;重视学前儿童早期阅读能力的培养;重视支持性语言教育环境的创设。
★ 《指南》中的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总目标
《指南》将学前儿童语言总目标划分为倾听与表达、阅读与书写准备两个方面。
倾听与表达目标:
第一,认真听并能听懂常用语言;第二,愿意讲话并能清楚地表达;第三,具有文明的语言习惯。
阅读与书写准备目标:
第一,喜欢听故事,看图书;第二,具有初步的阅读理解能力;第三,具有书面表达的愿望和初步技能。
《指南》指明了语言领域重点是培养幼儿的口语交流能力、阅读兴趣、阅读习惯以及初步的阅读理解能力。强调积极为幼儿提供与同伴和成人交流的机会,提供丰富、适宜的低幼读物,使幼儿在生活情境和阅读活动中萌发对文字的兴趣。
(2)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年龄阶段目标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年龄阶段目标是学前儿童在某一年龄中的语言教育目标,是总目标在各年龄阶段的具体体现。因各年龄段幼儿语言发展水平和特点不尽相同,幼儿所要达到的语言教育阶段目标也不尽相同。
★ 《纲要》中语言教育年龄阶段目标:
①小班 (3~4岁)
a.倾听部分:乐意倾听老师和同伴讲话;能听懂普通话;听别人说话时能保持安静,不打断别人说话。
b.表述部分:愿意学说普通话,喜欢与老师、同伴及成人交谈;知道在集体面前要大声发言,在个别交谈时音量要适当;会用简单的语言回答问题,表达自己的请求、愿望、感情与需要等,能讲述图片内容和自己感兴趣的事。(www.xing528.com)
c.欣赏文学作品部分:愿意欣赏并初步感受和理解不同体裁的幼儿文学作品;能独立地念儿歌,讲述简短的句子;能仿编较简单的儿歌、散文和故事等。
d.早期阅读部分:知道可以用一段话来讲述一幅图的含义;知道每个字发音不同,所代表的意思也不同;喜欢听成人讲述图书的内容,并尝试自己阅读图书;学习正确的阅读方法,会按顺序翻阅图书,看出图书画面内容的主要变化。
②中班 (4~5岁)
a.倾听部分:能有礼貌地、集中注意力倾听他人说话;能区分普通话和方言的发音;能理解多重指令。
b.表述部分:积极学说普通话,发音清楚,积极有礼貌地参与交谈。不随便插话和打断别人的谈话;说话声音的音量和语速适当;能用完整句子较连贯地讲述个人经历以及图片内容;能大胆、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请求、愿望、情感和需要等。
c.欣赏文学作品部分:初步了解幼儿文学作品的不同体裁及其构成因素;在理解作品经验的基础上,会初步理解和归纳作品的主题和作者的思想感情脉络;会有表情地朗诵诗歌、散文和讲述故事等;能根据作品提供的线索,进行想象和创造,编构作品内容,仿编诗歌和散文等。
d.早期阅读部分:知道口头语言和文字的对应转换关系;能集中注意力倾听成人讲述图片中画面的文字说明,理解书面语言,能独立阅读图书,理解画面内容;对画面的文字感兴趣,主动学和认常见的汉字。
③大班 (5~6岁)
a.倾听部分:无论在集体场合还是个别交谈均能认真、耐心地倾听他人说话;能辨别普通话声调、语调和语气的不同变化;能理解并执行复杂的多重指令。
b.表述部分:坚持说普通话,发音准确、清楚,能主动、热情、有礼貌地用正确的交流方式与人交谈;在不同的场合,会用恰当的音量、语速说话;能连贯地讲述事件以及对图片和物品的认识;能主动、大胆地使用恰当的词、句、语段来表达,乐于参加讨论和辩论,敢于发表不同的意见。
c.欣赏文学作品部分:理解幼儿文学作品的不同体裁及构成因素;在教师的帮助下,分析作品中的特殊表现手法,体验作品的思想感情脉络;有表情地表演故事、童话、诗歌和散文。能独立创编或与同伴共同创编故事、诗歌和散文的完整内容或部分内容。
d.早期阅读部分:理解画面内容,会对画面的内容用恰当的扩句和缩句来合理表述;会保护和修补图书;会用绘画自制图书 (可以让幼儿绘制画面,幼儿口述画面内容,教师或成人代笔记录画面的文字说明);对学习与阅读文字感兴趣,积极学和认常见的汉字;初步认识汉字的间架结构和书写风格,会用正确笔顺书写自己的姓名以及常见的、简单的独体字。
★ 《指南》中语言教育年龄阶段目标:
《指南》明确了我国3~6岁幼儿语言学习与发展的目标要求,提出了幼儿园阶段幼儿语言学习和发展必须获得的基本能力。以 “倾听与表达目标”为例,其中 “愿意讲话并能清楚地表达”的年龄阶段目标是:
①3~4岁
a.愿意在熟悉的人面前说话,能大方地与人打招呼。
b.基本会说本民族或本地区的语言。
c.愿意表达自己的需要和想法,必要时能配以手势动作。
d.能口齿清楚地说儿歌、童谣或复述简短的故事。
②4~5岁
a.愿意与他人交谈,喜欢谈论自己感兴趣的话题。
b.会说本民族或本地区的语言,基本会说普通话。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幼儿会用普通话进行日常会话。
c.能基本完整地讲述自己的所见所闻和经历的事情。
d.讲述比较连贯。
③5~6岁
a.愿意与他人讨论问题,敢在众人面前说话。
b.会说本民族或本地区的语言和普通话,发音正确清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幼儿基本会说普通话。
c.能有序、连贯、清楚地讲述一件事情。
(3)学前儿童语言教育的活动目标
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目标又称为具体活动目标,是对语言教育总目标和年龄阶段目标的细化和分解,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学前儿童语言教育活动目标一般由教师自己制定,是指在某一具体的语言教育活动中要达到的目标,或者是在一个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中要达到的目标。比如某教师设计的小班诗歌欣赏活动 《小草的风筝》的教学目标为:理解诗歌内容,体会小草放风筝的童趣和奇妙;在倾听活动中感受诗歌优美的意境;在游戏表演中,进一步感受诗歌语言的妙趣。
通过以上对语言教育目标的层次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认识到,学前儿童语言领域的教育目标要落实到每一个儿童身上,一方面需要将抽象的高层次目标一步步准确地转化为低层次目标,最后形成更具操作性的具体活动目标;另一方面还需要教师根据语言教育目标选择适宜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准备科学的材料,以确保活动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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