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付给销货方的货款。其常见假账形式有:
①预付账款后,未能收到货物或未能按期收到货物,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主要表现在企业签订订购合同时不谨慎,对供货方资信状况了解不够,或者签订的合同不合理、不合法,造成的支付预付账款而不能如期收到合同规定的货物,使预付账款消失,造成另一种形式的坏账损失。
②利用预付账款业务往来搭桥。按规定,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而是利用预付款这一“中转站”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己有;或者利用该项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
③预付账款的核算不合理。“预付账款”的核算范围有明确规定,它只能反映按购货合同规定,在取得合同规定的货物之前预先支付给销售方的定金或部分货款,不属于“预付账款”应列经济事项的不应在其中核算。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按规定范围核算,“预付账款”账户所列经济事项混乱,反映的内容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造假行为时有发生。(www.xing528.com)
如将本应在“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账户中核算的销售材料货款、存出保证金等业务混在“预付账款”中反映。或者为了达到截留收入、推迟纳税或偷税目的,而将正常的销售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作为预付款业务进行核算,造成账户对应关系混乱,试图蒙混过关。
④不合理的预付款。在市场上很容易就能采购到所需的商品,或被审单位与供货单位具有长期良好的供销关系,按正常方法购入并无困难,但企业为了局部或个人利益,而采用预付款的方式。
⑤“预付账款”账户长期挂账。这主要表现在:被审单位单方面违约,供应单位根据购货合同没收预付货款,造成企业预付的款项收不回来,长期挂账。或被审单位对供货单位信誉、生产能力等了解不够,或有关经办人谋取一己私利而上当受骗,到期收不到货物,以致长期挂账,给企业造成另一种形式的坏账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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