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除现金、银行存款以外的其他各种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就其性质来看,同现金和银行存款一样,均属于货币资金。但是,由于其存放地点和用途不同于现金和银行存款,因此在会计上是分别核算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在与实际的会计业务处理相结合时,其常见的漏洞形式为:
①其他货币资金业务一般性的错弊。
●账户设置不合理。对于其他货币资金,企业应设置“其他货币资金”总账科目,进行总分类核算;并在其下设置“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明细科目,根据这些明细科目并按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收款单位以及在途货币资金的汇出单位等设置明细账。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许多未按上述要求设置核算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问题。如未按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的具体形态设置明细科目;或者未按所有的外埠存款的开户银行、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的收款单位以及在途货币资金的汇出单位设置明细账。未按有关单位或开户银行的全称设置明细账,造成在其名称上不具体、不明确,以至于相互混淆或与其他有关明细账户相混。
●未将剩余的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退回的专户存款及时结清。对于未使用完的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办理退款手续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等,应及时足额地办理退款手续。在账务处理时,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有关明细账户)科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却存在着许多需要办理退款手续的有关专户存款未及时、足额地予以办理的问题。
②外埠存款的常见错弊。外埠存款是企业到外地进行临时或零星采购时,汇往外地银行开立采购专户的款项,其所发生的常见错弊有:
●非法开设外埠存款账户。其主要表现形式有:捏造申请书,骗取银行同意,在异地开设采购专户,用于非法交易;在异地伙同异地单位开设存款账户,将企业存款汇往异地作为外埠存款。
●外埠存款支出不合理、不合法。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使用外埠存款采购国家专控商品或其他非法物资;采购人员挪用外埠存款;将外埠存款用于联营投资,炒买炒卖股票、债券等交易活动。
③银行汇票存款的常见错弊。银行汇票存款是指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往异地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在尚未办理结算之前的票据存款。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遗失可提现的银行汇票,可以挂失。如果遗失了填明收款单位或个体户名称的汇票,银行不予挂失。过期汇票及遗失汇票在一个月内未被冒领,可办理退款手续。有关银行汇票存款的常见错弊主要有:
●银行汇票使用不合理、不合法。其主要表现形式有:超出银行汇票使用范围;用银行汇票套取现金;贪污银行汇票存款。
●收受无效的银行汇票,给企业带来损失。其主要表现形式有:接受非银行签发的银行汇票或假冒的银行汇票;收到的银行汇票,收款人并非本企业;接受过期、作废或经涂改的银行汇票。
●非法转让或贪污银行汇票。也就是说,企业财会部门收到银行汇票时,不及时存入银行,而是通过背书转让给其他单位,从中获得非法所得。
④银行本票存款的常见错弊。银行本票存款是指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其在同城凭以办理转账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在办理结算之前形成的存款。银行本票的付款期为一个月,逾期的银行本票银行不予受理,可向签发银行办理退款手续。银行本票存款的常见错弊同银行汇票存款基本相同,不再赘述。
⑤在途货币资金的常见错弊。在途货币资金是指企业与所属单位或上下级之间汇解款项,在月终尚未到达,处于在途的资金。有关在途货币资金的常见错弊主要有:
●虚列在途货币资金。
●收到存款或收到在途货币资金不作转账处理,挪作他用或贪污。
用白条抵库,现金收支业务入账不及时
(1)发现疑点。
2012年1月20日,查账人员对某企业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进行检查时,查得“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余额为3 181 866.30元。该企业2012年1月20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为2 496.30元。2012年1月21日上午8时,查账人员对该企业的库存现金进行了盘点,盘点结果如下:
①现金实有数为1 882.02元。
②在保险柜中发现下列单据已收、付款,但尚未入账。
职工江某10月4日预借差旅费600元,已经领导批准。
职工计某借据一张,金额420元,未经批准,也未说明其用途。(www.xing528.com)
有已收款但未记账的凭证5张,金额405.72元。
③银行核定的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为2 400元。
④经核对1月1~20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核实1月1~20日的现金收入数为7 050元,现金支出数为7 740元,正确无误。
(2)跟踪调查。
①根据以上资料,核实1月20日库存现金应有数。
1月20日库存现金应有数应为库存现金实有数1 882.02元加职工计某借据420元,为2 302.02元。因为职工计某借据420元,未经批准,属于白条,不能用于抵充现金。其他的收付款凭证都属于合法的凭证,可以据以收付现金,只是没有入账。
1月20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是2 496.30元,加上未入账的现金收入405.72元,减去未入账的现金支出600元,得2 302.02元。
即1月20日现金日记账的余额应是2 302.02元。
由此可见,在1月20日,除了白条抵库和应入账而未入账的现金收支外,现金账实是相符的,即未发生现金溢缺。
②核实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的库存现金数是否真实、完整。
既然在1月20日现金是账实相符的,未发生现金溢缺,且经核对1月1~20日的收付款凭证和现金日记账,1月1日至20日的现金收入数为7 050元,现金支出数为7 740元,正确无误,那么,就可以根据这些资料倒推出2011年12月31日库存现金应有数。计算过程如下:
2 302.02+7 740-7 050=2 992.02(元)
查账人员对该企业2011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进行检查时查得“货币资金”项目中的库存现金额为3 186.30元,因此,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现金的数额是虚假的,正确的数额应该是2 992.02元。
(3)问题。
2011年12月31日该企业现金的账实、账表不一致,应进一步检查其原因。
现金收支业务不及时入账,例如,职工江某10月4日预借差旅费600元,虽经领导批准,属于合规的行为,但出纳人员未及时将借款登记入账。
(4)调账。
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江某 600
贷:库存现金 600
企业存在用白条抵库现象,查账人员应进一步调查职工计某借款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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