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纠纷。为了保证纠纷能得到有效公正的处理,满足当事人的诉讼需求并尽可能地降低审判错误的出现,各国在审判程序的设置上除第一审程序外,都建立了上诉审程序。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建立了三审终审制,如法国、德国、日本、美国等。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案件数量的增长远大于司法资源的增长,因此在1954年公布的《人民法院组织法》中,我国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四级两审终审制并延续至今。第二审程序作为我国民事诉讼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意义主要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1.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司法救济权利。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可依法提起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请求对案件进行第二次审理。在上诉审理中,当事人可以再次行使辩论权,更全面、更充分地向法院阐述自己的理由,以弥补在一审审理中的不足和遗漏。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就可以更好地避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人民法院的错误裁判而受到损害,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www.xing528.com)
2.有利于上级法院监督和检查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裁判结果的实体真实性会受到案件证据材料、法官个人素质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错误有时在所难免。上级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进行重新审判,可以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二审裁判,加强审判监督,及时纠正或撤销错误的判决裁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下级人民法院总结审判工作经验,提高审判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充分发挥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