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的概念
起诉,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自身的权益或者依法由其管理的民事财产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出司法保护请求的诉讼行为。起诉的前提是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起诉的目的是请求法院行使司法裁判权,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作出裁判。
起诉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民事诉讼行为。起诉权是民事诉讼主体依法享有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是当事人诉权的动态体现。诉权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请求法院行使审判权,以保护其所享有的或所管理的财产权或人身权的权利。诉权为抽象的权利,起诉权为具体的权利。
(二)起诉的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
起诉的条件,其狭义是指起诉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广义则既包括实质要件,又包括形式要件。通说认为起诉必须同时具备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了起诉的实质要件,第120条和第121条规定了起诉的形式要件。
1.起诉应当具备的实质要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9条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起诉应当具备
以下实质要件:
第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具有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的不同类型的当事人,原告应当属于其中一种,即应当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同时,还应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即原被告之间有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即符合正当当事人的条件。
第二,有明确的被告。原告起诉时,应当向法院明确表示被告的名称、住址等自然情况,即在诉状中载明其与哪一个民事诉讼主体发生了民事权益争议,以便法院传唤被告,向被告送达诉讼文书等。如果原告起诉时没有明确的被告,仅声明其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被告不明确,法院因无法审理而不予受理。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起诉时应当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以便被告应诉答辩,以便法院确定当事人之间的争点,在当事人诉讼请求范围内审理裁判。另外,原告在提出诉讼请求的同时,还应当提出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根据和理由,以便被告答辩及法院审理裁判。(www.xing528.com)
根据诉讼法学理论,原告起诉时,这些事实和理由不要求必须提供具体的证据材料,只有原告的陈述也可。因为,原告起诉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并不必然败诉,如果被告的陈述与原告一致,即被告自认时,甚至任诺时,原告可因此而胜诉,法院可以判原告的主张成立。过去实务中,曾经有法官因原告起诉时无证据材料而拒绝立案或不予受理,这种错误不应当再发生。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和受诉法院管辖。属于人民法院主管是指原告提起的诉讼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纠纷的范围之列,若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范畴,法院立案审查时就不会受理。不是所有的纠纷法院都应当受理,法院受理的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应当具有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性质,应当在我国人民法院规定受理的范围内。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根据各地高级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根据本辖区的具体情况作出的关于级别管辖的补充规定,对原告起诉的案件,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如果原告起诉的案件仅仅属于法院主管,但并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法院就不应当受理,而应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四方面的条件,原告起诉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2.起诉应当具备的形式要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和第120条的规定,起诉还必须具备以下形式要件:
第一,提交起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原告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起诉,口头起诉的,由人民法院将口头起诉的情况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起诉原则上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下采用口头方式。
第二,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起诉应当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原告若在规定期内未交案件受理费,经法院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未获得法院批准的,法院将作出裁定,按其自动撤诉处理。
(三)起诉的方式
从《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来看,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书面方式,另一种是口头方式。起诉通常采用书面方式,当事人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特殊情况下适用口头方式。
(四)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起诉状主要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原告的基本情况。如果原告是自然人的,起诉状应当记载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如果原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状应当记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2)被告的基本情况。如果被告是自然人,起诉状应当记载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住所等信息;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应当记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和住所等信息。(3)原告的诉讼请求及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原告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民事诉讼法》虽然如此规定,但实践中的习惯方式是当事人在诉状之外另行向法院提交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并提出证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以便法院通知证人出庭。另外起诉状还应当有结尾。结尾应当写明原告诉诸哪一个法院,具状人名称,具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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