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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和期日的概念及其在诉讼中的应用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证据交换期日、开庭审理期日、判决宣告期日等。期间与期日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概念。其次,期间有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之分,期日只有指定期日。再次,期间是受诉法院、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单独进行或完成诉讼行为的时间,期日则是他们会合进行诉讼活动的某一日。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守期间和期日的要求。

期间和期日的概念及其在诉讼中的应用

期间是人民法院、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单方面地独立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活动的时间。期间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种意义上理解,广义的期间包括期限和期日,狭义的期间仅指期限。本节是从狭义上使用期间这个概念的。

期日是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会合进行某种诉讼活动的某一日。如证据交换期日、开庭审理期日、判决宣告期日等。

期间与期日是相互联系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的联系在于,期日总是表现为期间中的某一日,不可能脱离期间而存在。它们之间的区别包括:首先,期间是一段时间,有开始日和届满日,期日指的是某一日。其次,期间有法定期间和指定期间之分,期日只有指定期日。再次,期间是受诉法院、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各自单独进行或完成诉讼行为的时间,期日则是他们会合进行诉讼活动的某一日。最后,期间开始后,不一定立即着手实施或者完成某种诉讼行为,只要在期间内实施或完成即有效,而期日到来后,必须马上实施某种诉讼行为。(www.xing528.com)

期间和期日是从时间维度来保障诉讼行为的有效实施和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必须遵守期间和期日的要求。期间、期日制度的设立,一方面为他们实施诉讼行为提供时间上的保障,另一方面也督促他们及时进行诉讼行为,提高诉讼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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