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是法院与当事人诉讼活动的中心和诉讼的基础,在诉讼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证据是法院查明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和基本手段
案件事实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情,不可再现,但是,法院不能凭空想象案件事实情况,证据就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桥梁和媒介。另外,当事人的事实主张常常不同,甚至截然相反,法院在这些相互矛盾的事实主张中寻找事实真相,对矛盾的事实主张加以取舍,唯一的根据也就是证据。
(二)证据是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法律对每一个诉讼当事人都是平等的,在诉讼中,当事人能否胜诉既不能凭自己的身份,也不能靠金钱,唯一的途径是凭借自己在法庭上提供的并经法庭质证和认定的证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与被告的反驳或反诉是否成立,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当事人唯一可以依赖的就是证据。掌握证据的多少与证据证明力的大小,往往会决定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最终胜负。这就要求人们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对于可能发生的纠纷要注意收集与保存证据,从而掌握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有力武器。(www.xing528.com)
程序公平与实体公正是司法必须要追求的两个方面。程序公平实际上就是保障当事人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保障当事人拥有提交对自己有利证据的平等机会,科学、合理的取证、质证、认证规则本身就是公平的诉讼程序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体公正同样需要通过证据正确认定案件事实来实现,如果证据不可靠,案件事实认定有误,司法裁决的结果就谈不上是公正的。
另外,确定、生效的判决是当事人必须遵行的依据,也是人们从事社会活动必须尊重的行为前提,法院的裁判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并不能完全靠赤裸裸的国家强制力,也不能简单地依靠法官的人品与智慧,法院裁判取信于当事人、取信于社会的基础只能是证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