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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具体来讲,委托诉讼代理人,就是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授权委托书是代理人具有代理资格的证明文书,是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依据,也是法院判断诉讼代理人权限范围的依据。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

(一)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这就是当事人、法定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法律依据,接受委托而参加诉讼的人,就是委托诉讼代理人。具体来讲,委托诉讼代理人,就是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以当事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人。

(二)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特征

与法定诉讼代理人相比,委托诉讼代理人具有下列特点:

1.参与诉讼是基于委托和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不存在监护与被监护关系,其代理诉讼的权限、范围和事项也不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是基于当事人和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和授权。(www.xing528.com)

2.诉讼代理权限由委托人具体授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诉讼代理的权限范围、从事的具体诉讼事项由委托人决定。委托人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诉讼程序方面的权利,比如,收集证据、辩论、质证等,也可以授权代理人行使一些与实体权利密切相关的权利,如和解、撤诉、承认诉讼请求等。诉讼代理人享有的无论是程序性权利还是实体性权利,具体内容都是由委托人决定的。

3.需向法院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

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被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是代理人具有代理资格的证明文书,是代理人进行诉讼行为的依据,也是法院判断诉讼代理人权限范围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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