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如果协议变更对特许经营者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时,特许经营者还可要求启动听证程序,由各方利益主体对协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程度以及相应的补偿措施等进行充分的辩论。二是特许经营者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自身经营出现问题时向政府申请对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经调查发现确实存在需要变更协议的情形时,应当允许协议双方就需要修改的条款进行协商谈判。
在协议的履行过程中由于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等因素,如油价大幅上涨、国家政策变化等,发生了当事人在缔约时不曾料想到的事实上的变化,这些变化对协议的履行带来了实质性的影响,使得难以预期让协议双方再去恪守原先的协议,这时就需要对协议进行变更。[25]协议的变更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政府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协议条款进行单方变更。政府单方变更权的存在显然会直接损害以意思表示一致为基础的私法契约原则,因此政府单方变更权的行使需要有所限制,尽量在契约效力尊重与公共利益维护之间取得平衡。政府单方变更权的行使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维护的需要,不得变更原始协议的基础结构,并完整补偿相对人的损失。政府在单方变更协议条款时需书面告知特许经营者,并听取其意见。如果协议变更对特许经营者利益造成重大影响时,特许经营者还可要求启动听证程序,由各方利益主体对协议变更的必要性、变更的程度以及相应的补偿措施等进行充分的辩论。二是特许经营者由于客观情况的变化,自身经营出现问题时向政府申请对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首先需要对特许经营者所描述的问题进行调查,以确定是否存在需要对协议进行变更的情形。经调查发现确实存在需要变更协议的情形时,应当允许协议双方就需要修改的条款进行协商谈判。为避免协议修改对消费者造成不利影响,还需要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充分协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对协议内容作出合理的修改。(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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