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有效治理交通违章问题,广州等少数大城市的公安机关曾经先后推出“拍摄交通违章有奖”措施,通过物质奖励手段激励人民群众参与交通管理,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这本是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有益尝试,但各地的“拍违有奖”措施却先后被叫停。不过,中途夭折的“拍违有奖”依旧是我国警察任务民营化改革中的重要序曲,其学理分析价值并没有因为制度受挫而完全丧失。
“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是《人民警察法》赋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应当执行的重要职责。近年来,随着私车保有量的急剧增加,大中城市的“行路难”已经成为事关民生改善的重要课题。一些城市的治理者可谓挖空心思,有的地方大力发展地铁等轨道交通,通过向地下要空间缓解地面交通压力;有的地方对私人汽车购买和使用实行摇号购买、车牌拍卖、单双号限行等各种管制措施,力图减轻主城区道路的负荷;有的地方甚至禁止颇受工薪阶层喜爱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路,试图改善日渐混乱的交通秩序。面对城市道路交通治理难题,尽管地方政府新政迭出,但公共交通的发展速度仍然难以赶上人口和机动车辆急增的实际需求,城市道路交通问题依旧是横亘在地方政府面前的首要治理难题。
交通状况的恶化虽然与机动车的大量增加和道路资源的拓展缓慢有关,但国民基本法律素养和公共责任意识的匮乏同样是其中的重要原因,特别是违章驾驶现象极为突出,已经成为举国关注的公共话题。为了有效治理交通违章问题,广州等少数大城市的公安机关曾经先后推出“拍摄交通违章有奖”(以下简称“拍违有奖”)措施,通过物质奖励手段激励人民群众参与交通管理,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概率。这本是私人参与执行警察任务的有益尝试,但各地的“拍违有奖”措施却先后被叫停。不过,中途夭折的“拍违有奖”依旧是我国警察任务民营化改革中的重要序曲,其学理分析价值并没有因为制度受挫而完全丧失。[19](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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