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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运货物类型与承运人责任之优化方案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航行至以后的港口的过程中,该船沉没了,其他的求租人问法学家阿尔芬努斯,他们是否可根据偷窃船货之诉对出租人[8]绍菲尤斯起诉?因此,在本案中,绍菲尤斯已成为所有小麦之货载的所有人,并在第一个港口对求租人之一不折不扣地交付了种类物,不能以这种方式在法院对他起诉。只有在他的过错造成船舶和其余货物灭失的情况下,他才可以被其他求租人要求承担责任。

被运货物类型与承运人责任之优化方案

这是一个最古的片段,它是保罗从法学家阿尔芬努斯·瓦鲁斯的《学说汇纂》中摘录的,作者生活在公元前1世纪后半叶,该片段在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中的位置是D.19,2,31。[6]其中讨论了一个案例:船舶所有人绍菲尤斯缔结了一个运送合同,其标的为一批为多人所有的小麦,它们被装上船时没有被装进双耳瓶或其他容器中,没有这种包装,就不能分清楚哪一部分小麦是哪一个所有人的。该船应在多个港口停靠,它到达第一个港口时没有发生问题,一个求租人(Locatore)[7]被交付了属于他的份额的小麦。而在航行至以后的港口的过程中,该船沉没了,其他的求租人问法学家阿尔芬努斯,他们是否可根据偷窃船货之诉对出租人[8]绍菲尤斯起诉?该法学家这样回答:随标的之不同,在运送活动中有两类工作之租赁。如果运送的物被封装在罐子、双耳瓶或容器中,物的所有权保留在求租人手中,因此,如果承运人——出租人(Conduttore)未交付货物,可根据出租诉权或根据要求返还财产之诉对他起诉;相反,如果运送的是没有被封装在罐子、双耳瓶或容器中的可替代物,承运人——出租人成为货物的所有人,应返还给求租人以“同种类和同质量的物”(Tantundem)。如果他没有这样做,可对他提起出租之诉和盗窃之诉,或提起偷窃船货之诉。因此,在本案中,绍菲尤斯已成为所有小麦之货载的所有人,并在第一个港口对求租人之一不折不扣地交付了种类物,不能以这种方式在法院对他起诉。只有在他的过错造成船舶和其余货物灭失的情况下,他才可以被其他求租人要求承担责任。(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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