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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刑事责任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符合本法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就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而言,对于那些认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意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人员,应当从严处罚,而对于那些只是出于寻求刺激、猎奇心理、戏谑心理等并不是真正为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人员,应当从宽处罚。

宣扬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第120条之三的规定,本罪的刑罚设有两个量刑档次:一是基本量刑档次。符合本法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二是加重量刑档次。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里的“情节严重”,包括对未成年人煽动、多次煽动、在公共场所煽动、引起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进行宣扬、煽动等情形,具体有待于相关法律或者司法解释作出界定。就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罪而言,对于那些认同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意在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人员,应当从严处罚,而对于那些只是出于寻求刺激、猎奇心理、戏谑心理等并不是真正为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人员,应当从宽处罚。[28]相较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恐怖活动犯罪而言,本罪的量刑相对较轻,这是由于本罪行为虽然为恐怖活动犯罪,但并非直接暴力恐怖活动犯罪,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

【注释】

[1][美]伊莱恩·卡塞尔、道格拉斯·A.伯恩斯坦:《犯罪行为与心理》,马皑、户雅琦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83页。

[2][美]伊莱恩·卡塞尔、道格拉斯·A.伯恩斯坦:《犯罪行为与心理》,马皑、户雅琦主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104页。

[3]皮勇、杨淼鑫:“论煽动恐怖活动的犯罪化——兼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相关条款”,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4]皮勇:“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我国网络恐怖活动及其犯罪立法研究——兼评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和《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相关反恐条款”,载《政法论丛》2015年第1期。

[5]联合国《2016年1月18日安全理事会关于反恐怖主义的第1373(2001)号决议所设委员会主席给安全理事会主席的信》,附件第15条。

[6]李哲、张一:“中英煽动恐怖主义犯罪比较”,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16年第5期。

[7]师维等:《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26页。

[8]肖建飞、孙志敏:“‘极端主义’与‘极端化’含义分析——基于《反恐怖主义法》与新疆《去极端化条例》的文本考察”,载《实事求是》2018年第4期。

[9]王政勋、程杰:“关于极端主义的概念分析”,载《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10]丁隆:“‘去极端化’系列之十九——‘去极端化’概念、范畴、路径”,载《中国宗教》2018年第10期。

[11]师维等:《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27页。

[12]师维等:《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28~129页。

[13]转引自肖建飞、孙志敏:“‘极端主义’与‘极端化’含义分析——基于《反恐怖主义法》与新疆《去极端化条例》的文本考察”,载《实事求是》2018年第4期。

[14]皮勇、杨淼鑫:“论煽动恐怖活动的犯罪化——兼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相关条款”,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www.xing528.com)

[15]梅传强、臧金磊:“网络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案件的制裁思路——对当前20个样本案例的考察”,载《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

[16]皮勇、杨淼鑫:“论煽动恐怖活动的犯罪化——兼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相关条款”,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17]皮勇、杨淼鑫:“论煽动恐怖活动的犯罪化——兼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相关条款”,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18]苏永生:“在刑法规范与社会事实之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之司法判定问题研究”,载《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1期。

[19]“微信视频中的恐怖主义”,载https://www.sohu.com/a/248751129_389790,访问时间:2019年10月19日。

[20]皮勇、杨淼鑫:“论煽动恐怖活动的犯罪化——兼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相关条款”,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21]张润平:“办理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件应注意的问题”,载《人民法治》2017年第4期。

[22]师维等:《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32页。

[23]皮勇:“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我国网络恐怖活动及其犯罪立法研究——兼评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和《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相关反恐条款”,载《政法论丛》2015年第1期。

[24]皮勇、杨淼鑫:“论煽动恐怖活动的犯罪化——兼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相关条款”,载《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5年第3期。

[25]张润平:“办理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件应注意的问题”,载《人民法治》2017年第4期。

[26]梅传强、李洁:“我国反恐刑法立法的‘预防性’面向检视”,载《法学》2018年第1期。

[27]师维等:《中国反恐怖主义法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232页。

[28]张润平:“办理宣扬恐怖主义犯罪案件应注意的问题”,载《人民法治》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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