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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网络宣传与煽动方式

时间:2023-07-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地”组织煽动失去丈夫、子女的妇女实施自杀式爆炸。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观念、主张和意识形态是恐怖活动、极端主义行为的思想基础,也是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和催化剂。所以刑法不仅禁止恐怖活动的实施犯罪,而且禁止宣扬、煽动恐怖主义的行为。恐怖组织和个人通过网络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建立自己专门的门户网站,利用多样的公共网络平台,利用公共网络的存储空间等。

恐怖主义和极端主义的网络宣传与煽动方式

约翰·华生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创始人,他认为行为不是由本能或无意识决定的,而是由环境决定,尤其是学习。他说:“给我一打健康婴儿,一个由我支配的特殊环境,让我在这个环境里养育他们,我可以担保,任意选择一个,不论他父母的才干、倾向、爱好如何,他父母的职业及种族如何,我都可以按照我的意愿把他们训练成为任何一种人物——医生、律师艺术家、大商人,甚至乞丐或强盗。”[1]还有学者提出,归因和其他社会认知过程并不是犯罪的唯一社会原因,人们在社交场合的相互影响也对犯罪行为起着重要作用,这些社会影响包括挫折、去个性化、从众、遵从和服权威[2]由此可以看出,周边环境及其所接触、学习到的东西是影响个体行为的决定因素之一,而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正是通过宣扬、煽动等行为,让受众接受其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思想,进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

恐怖组织和人员通过各种方式大肆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基地”组织煽动失去丈夫、子女的妇女实施自杀式爆炸。我国部分地区,暴力恐怖活动中自爆和被击毙的暴力恐怖活动人员的家属也是境内外“三股势力”煽动的重点对象。[3]虽然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并不会即刻直接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但其所埋下的隐患却是不容忽视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观念、主张和意识形态是恐怖活动、极端主义行为的思想基础,也是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和催化剂。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行为是为各种恐怖活动犯罪所作的前期准备,其可以实现对他人思想的影响、异化和控制,进而培植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新生力量,扩大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影响,以便恐怖组织、极端主义组织日后获得丰富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从而不断发展壮大,而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更是对恐怖主义犯罪起到直接的促进效果。所以刑法不仅禁止恐怖活动的实施犯罪,而且禁止宣扬、煽动恐怖主义的行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行为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动摇公众对社会安全的信赖,极易误导与蛊惑文化水平较低的人群和心智未发育成熟的青少年,使他们相信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甚至加入恐怖组织、极端主义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犯罪。(www.xing528.com)

近年来,随着新型媒体的广泛适用,使得恐怖组织及个人广泛运用新型媒体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趋势日益明显,其行为类型具体可分为以下六种:威胁实施恐怖活动;煽动、宣传、美化以及合法化恐怖主义;训练恐怖分子;招募恐怖分子;恐怖主义募资与融资;散布种族主义和仇外主义材料,否认、支持或者为种族灭绝寻找正当借口。[4]以网络为例,因其具有传播速度快、波及范围广、匿名程度高、地域限制小、成本低廉等特点,再加之对其查获难度极大,即便事后被查获,也往往因为发布者身份难以查清或者远在他国等原因,使得相关部门难以对犯罪行为人实施相应的打击处理。恐怖组织和个人通过网络来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例如,建立自己专门的门户网站,利用多样的公共网络平台,利用公共网络的存储空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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